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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学院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6-09-17 07:22 1206 来源:海文考研

生态学院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6年5月20日
一、推免名额
1. 细则中未明确学院获得的推免名额总数及普通或专项分配方式。
2. 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综合排名及学院的指标以1比1确定推免学生名单,具体指标数需等待学校下达。
二、推免条件
被推荐者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和第二学士学位。
2. 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思想品德考核无不合格记录。
3. 已修必修课程无不及格、重修、补考记录,所修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最低学分的百分之八十。
4. 一至六学期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同年级前百分之四十以内。
5. 非外国语言类专业学生外语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CET4成绩达到425分,或托福成绩达到60分,或雅思成绩达到6分,或国际人才英语考试中级达到合格以上。
6. 学校组织开办的特色班、与天津大学联合培养等学生除满足上述课程和学分要求外,其余条件另行规定。
7. 参加团中央支教团或2加3专项计划等除满足上述前四项要求外,其余条件另行规定。
8. 服义务兵役期满退役或因军队建设需要中途退役的复学学生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9. 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批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三、选拔程序
1. 2026年5月11日前公布学院年度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2. 2026年5月13日前学生提交加分材料。
3. 2026年5月20日前完成加分材料的认定,并按照提出申请的学生综合分排序并进行公示。
4. 对符合推荐条件并提出申请的学生都应予以公示。
5. 学院根据学生综合排名及学院指标以1比1确定推免学生名单。
6. 如在公示期间出现学生放弃或不具备推荐条件等情况,学院根据公示的综合排名顺序顺延替补。
四、综合评分方式
1. 专业综合排名由综合得分P值从大至小顺序排列。综合得分P为平均学分绩点与奖励加分之和。
2. 奖励加分等同于平均学分绩点,最大值为0.2,学生在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
3. 奖励加分项目及分值:
(1)被SCI、SSCI和A&HCI检索刊物收录的论文加0.15分,被EI、ISTP和ISSHP检索刊物收录的论文加0.1分,在学校认定的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加0.075分,均需以海南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且论文正式发表。
(2)以第一作者授权的国家专利加0.1分。
(3)参军入伍加0.08分,入伍期间获得2次团级以上优秀士兵加0.13分。
(4)参与团中央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或赴学校官方认可的国际组织实习3个月可加0.05分,6个月及以上可加0.1分。
(5)省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加0.08分,校级三好学生或者优秀学生干部两次及以上加0.05分。
(6)作为主力成员参加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国家级各等次奖励可按相应等次奖励的团队排序首位进行加分,具体竞赛加分标准详见学校实施办法。
4. 排名规则为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排名相同者由学院组织公开选拔。
五、特殊情况说明
1. 参加天津大学联合培养的学生不参加校内本专业排名,推免指标由学校统筹安排。
2. 学生所有获奖、论文发表、评优材料等一系列加分材料产生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
3.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报名的应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时也应主动报备声明。
4. 推免结果公示期间对结果有异议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相关材料至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办公室。


附件:海南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2026年+生态学院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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