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3年3月(原文未注明具体日期)
一、总则与适用范围
1. 本细则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制定,经2023年3月第7次修订发布。
2. 适用于本院全日制四年级本科推免申请人,休学、退学、延期毕业学生除外。
3. 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原则。
二、申请条件
1. 课程成绩一律以初次考试成绩为准,必修课初次不及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2. 各专业三门主干课程需达到规定标准。
3. 2022级起学生须完成培养方案全部必修课程。
4. 会计学卓越班、ACCA实验班另有额外专业课程修读要求。
三、综合评定成绩计算
1. 综合评定成绩按“学业加权成绩×85%+奖励总分×15%”计算。
2. 奖励分共七类,其中一般性学术成果、特殊学术专长、一般竞赛、科研项目、综合类共5类为学院奖励,合计上限25分。
3. 兵役类、A级学科竞赛类为校级专项加分,可在学院额度外累计计入。
四、特殊学术专长审核
1. 特殊学术专长需经3名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
2. 需经不少于5人的专家小组审核与公开答辩。
五、指标分配与监督机制
1. 学院对拔尖人才实验班、国际联合教学项目适当增加推免指标。
2. 实行严格的回避制度与材料审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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