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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商大学会计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实施细则整理

2026-09-17 06:57 1230 来源:海文考研

湖南工商大学会计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实施细则整理
发布日期:2025年7月31日

一、学校层面推免工作背景(补充信息)
(一)学校推免工作依据
会计学院细则依据《湖南工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做好我校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制定。学校现行管理办法文号为校教字〔2026〕19号,明确推免生遴选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满分100分)、学术专长成绩(满分40分)以及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满分10分)组成,综合成绩满分150分。

说明:会计学院2026年细则采用学业成绩100分+学术专长100分+综合素质10分的框架(满分210分),属于学院在学校管理办法试行阶段制定的细化标准,与2027年起的40分制有所不同。

(二)学校推免总体规模
湖南工商大学2026届推免公示共114人,保研率约1.96%。各学院名额规模差异较大:会计学院5人、智能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10人、微电子与物理学院3人、音乐学院2人、外国语学院2人。

(三)会计学院名额分配
会计学院推免总名额为5人,各专业分配如下:

专业 推免名额
会计学专业(不含ACCA班) 2人
会计学专业(卓越会计ACCA班) 1人
财务管理专业 1人
审计学专业 1人
合计 5人
参考对比:根据会计学院2027届推免资格审核结果公示,2027届推免指标已调整为会计学专业5人、ACCA专业3人、财务管理专业2人、审计学专业3人,名额较2026届有较大幅度增加。

二、细则核心内容
第一章 组织领导
第一条 推免生资格遴选工作组

职务 人员
组长 刘建秋、朱鹏
成员 龙立、王青松、陈焕之、李灿
工作组负责制定并公布学院推免遴选实施细则;组织推免申请、材料审核、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学业成绩与学术专长成绩核算、综合排名、初选名单确定与公示;接受咨询与申诉初核等。

第二条 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职务 人员
组长 龙立、陈焕之
成员 李灿、祝勇军、颜才玉、贺勇、罗颖、彭柯、龙宇洪
专家组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学业成绩、学术专长成绩认定结果进行复核鉴定,重点核查成果的真实性、创新性、个人贡献度;对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进行审核。

第二章 申请推免生资格的条件
(一)必备条件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生,不含专升本学生;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文明自律;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二)学业成绩入围条件

前三年所修全部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首考成绩) 在专业年级前30%。

第三章 遴选考核内容
(一)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

思想品德考核是推免生资格遴选的首要环节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重点考察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学业成绩考核

学业成绩是指在校学习期间所有教学环节的加权平均成绩。学生须完成所在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前3年所有教学环节并取得合格成绩。

学业成绩 = 平均学分绩点 × 25

平均学分绩点 = Σ(课程学分 × 所得绩点)/ Σ课程学分。依据《湖南工商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等最新文件评定,使用相关课程的首考成绩作为推荐遴选的学业成绩,由本科生院出具。

(三)学术专长成绩考核

学术专长成绩认定范围:科研论文和学科竞赛获奖(成果以正式发表的论文、获奖证书或官方文件为依据,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各部分成绩累加,总分不超过100分。

(四)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用于评价学生全面发展方面的表现,具体评价标准见下表。

第四章 综合成绩计算
推免生遴选综合成绩 = 学业成绩(满分100分)+ 学术专长成绩(满分100分)+ 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满分10分)

综合成绩满分210分

第五章 遴选推荐程序
环节 时间 内容
工作启动 2025年8月22日前 学院制定并公布实施细则
学生申请 2025年8月25日24:00前 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电子档发至罗老师邮箱:364232824@qq.com,纸质版留存备查)。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报名
学院审核 2025年8月28日前 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完成成绩复核鉴定
初选公示 2025年8月28日 公示期1天
申诉处理 公示期内 实名反映(陈老师:15580977329;龙老师:13077331115),学院查明情况并于1日内公布处理结果
上报审定 — 经学院推免遴选工作组组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报本科生院汇总,经学校党委审定后确定最终名单并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第六章 管理与监督
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害相关者报名参加本校推免的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本校推免的,应主动向本校报备;本校教职工有子女参加本校推免的,应主动向学校报备,是领导干部的,要全程回避。

取消推免资格的情形:

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或学士学位证者;

受刑事、行政、纪律处分者;

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者;

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者。

三、附件1:学术专长成绩认定标准(已补充具体分值)
说明:以下分值数据来源于会计学院实施细则PDF原文(附件1),可与资源环境学院附件2相互印证。

(一)科研论文成果
学术论文必须为学生本科阶段在高水平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或与指导老师联合发表(仅限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情况)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成果要求以湖南工商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表1 科研创新成果认定范围及业绩分标准

类型 内容或等级 业绩分
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中文A+级论文、外文A+级论文 30分
中文A级论文、外文A级论文 20分
中文A-级论文、外文A-级论文 15分
收录至SCI/SSCI论文 5分
收录至CSSCI/CSCD论文(不含扩展版) 3分
(二)学科竞赛获奖
认定范围: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会或行业协会主办并经过学校认定的国家级学科竞赛,竞赛分类按教育主管部门对应学年公布的学科竞赛目录执行。必须为学生本科阶段独立参加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竞赛(仅限于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作者计分规则:如有多位成员(有效名次为前五),按照排序分别计分:第一按满额业绩分计算,第二、三按50%计算,第四、五按25%计算;如有我校教师署名,学生排序依次前移。

奖项等级对应:

设置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分别对应一、二、三等奖;

设置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特等奖和一等奖对应一等奖;

设置金奖、银奖、铜奖:对应一、二、三等奖。

表2 学科竞赛获奖认定范围及业绩分标准

类型 内容或等级 业绩分
A类学科竞赛 国家级一等奖 15分
国家级二等奖 8分
国家级三等奖 6分
B类学科竞赛 国家级一等奖 8分
国家级二等奖 4分
国家级三等奖 2分
说明:B类学科竞赛分值依据资源环境学院附件2中的对应标准(A类的约50%—60%)及会计学院PDF中表格结构推算,具体以学院正式公布文件为准。

四、附件2: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已补充具体分值)
说明:以下分值数据来源于会计学院实施细则PDF原文(表3)。综合素质评价总分不超过10分。

序号 项目 加分标准 备注
1 参军入伍服兵役 完成服役、表现良好加2分 提供完成服役相关证明材料
2 志愿服务或公益活动、个人荣誉 校级“优秀志愿者”“三下乡先进个人”“优秀团干”“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党员”每项加0.1分;“最美大学生”“芙蓉学子”“院士奖学金”每项加0.5分;省级“优秀志愿者”“三下乡先进个人”“最美大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大学生党员”“自强不息大学生”每项加1分;“国家奖学金”“全国优秀共青团员” 每项加2分 以学校或政府部门发文或颁发证书为准;可累加;本项最高加分不超过2分
3 到国际组织实习交流 实习满3个月加2分,满2个月加1分,不足2个月加0.3分 实习的国际组织需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主要国际组织名录中,或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CSC)合作项目渠道参与;本项最高不超过2分
4 获发明专利(含软著) 发明专利1项加2分,软著1项加0.1分 学生本科阶段独立参加或作为团队成员参加;作者计分规则同上;每一类项目最高加分不超过2分
5 全国性体育或艺术比赛获奖 国家一等奖及以上加2分;国家二等奖加1分;国家三等奖加0.5分 —
重要提示: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各项加分可以与学术专长成绩同时累计,但综合素质评价总分不超过10分。

五、时间节点总结
时间节点 工作安排
2025年8月22日 学院制定并公布实施细则
2025年8月25日24:00前 学生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逾期视为放弃)
2025年8月28日前 学院完成成绩复核鉴定
2025年8月28日 初选名单公示(公示期1天)
2025年8月28日 申诉处理截止日
之后 经学校党委审定后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操作建议
关注学业成绩排名: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首考成绩)需在专业年级前30%,且须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前3年所有教学环节并取得合格成绩。学业成绩量化公式为平均学分绩点×25。

英语要求: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学术专长成果截止时间:成果以正式发表的论文、获奖证书或官方文件为依据,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建议提前规划论文发表和竞赛参赛时间。

学术专长计分规则:

论文须以湖南工商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

竞赛仅限全国赛三等奖及以上,有效名次为前五,第一作者按满额、第二三作者按50%、第四五作者按25%计分;

学术专长成绩可累加,总分不超过100分。

综合素质评价加分规则:总分不超过10分。参军入伍服兵役加2分,志愿服务与个人荣誉最高2分,国际组织实习最高2分,发明专利最高2分,全国性体育/艺术比赛获奖按等级计分。各项可累加。

综合成绩相同时的排序规则:按照全部核心课程加权平均分从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则按全部课程的加权平均分从高到低排序。

注意回避报备: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及学生均需主动报备回避关系,学生须主动在申请表中报备声明。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被取消推免资格。

关注复议渠道:对推荐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推免遴选工作组申请复议,学院查明情况并于1日内公布处理结果。如仍有异议,可向学校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申诉。

关注接收环节:获得推免资格后需通过“推免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完成注册、填报志愿、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流程。会计学院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包括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等,各专业招收推免生总额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该专业招生计划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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