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大学粮油食品学院2026年接收推免生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9月23日
接收专业及名额:共3个招生类型,具体如下:
食品科学与工程 — 学术型硕士,10人
食品工程 — 专业型硕士,5人
食品科学与工程 — 直博生,5人
申请条件:仅面向学校计划内全日制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除外),需同时满足以下全部要求:
1. 基本素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国情操高尚、集体意识强、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突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学风端正、诚实守信,无考试作弊、学术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无任何违法违纪、行政处分记录;学习态度端正,刻苦钻研,专业成绩优异,具备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核心能力。
2. 学业成绩条件:学生学分加权平均成绩(以学院最终公示的主修专业全部已修课程成绩为准)排名位列本专业前20%(四舍五入核算)。补考、重修取得学分的课程,成绩统一按60分计入加权平均分核算。学分加权平均成绩计算公式:(课程成绩1×学分1+课程成绩2×学分2+……课程成绩n×学分n)/(学分1+学分2+……学分n)。
3. 外语能力条件(满足其一即可):全国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425分;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成绩≥450分;雅思(IELTS)考试成绩≥6.0;托福(TOEFL)考试成绩≥90分。
4. 优先参考条件(不纳入计分,同等条件优先录取):具有参军入伍服兵役、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的学生;独立完成或第一完成人取得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直系亲属、高职称职务人员合作成果不纳入计分,仅作参考)。
复试安排:
1. 复试形式:采用线下现场复试形式,全程录音录像,过程公开透明。
2. 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时间2025年10月11日上午9:00,地点河南工业大学莲花街校区粮油食品学院8号楼二楼8246办公室。
3. 复试考核内容及时长:复试总时长控制在20分钟以内,分为三个环节:双语自我介绍(5分钟以内),考核个人履历、本科学习情况、专业认知及英语口语、听力基础;导师综合提问(10分钟以内),考核思想政治素养、专业基础知识储备、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专业应用能力;专业英语考核(5分钟以内),现场阅读200字左右专业英文资料并口头翻译,考核专业外语应用能力。
4. 工作时间节点:预推荐阶段每年8月完成资格审核与预排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天(仅核查学业、品行等条件,外语成绩正式阶段核验);正式推荐阶段每年9月25日前完成正式名单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天)及上报工作;接收录取阶段每年10月25日前完成全部复试录取工作(教育部时间调整则同步顺延)。
录取规则:
1. 综合评分体系:学生推免综合评价成绩(学院排序依据)=学分加权平均成绩×90%+特殊学术专长成绩×10%,各项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特殊学术专长成绩满分100分(超额按100分计)。复试录取成绩(最终录取依据)=业绩评价分×50%+综合面试成绩×5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业绩评价分由学分加权平均成绩与特殊学术专长成绩构成;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评分占比:专业基础理论25%、专业知识35%、专业外语翻译20%、听力5%、口语10%、逻辑思维与语言表达5%。
2. 特殊学术专长计分规则:论文成果(A项)以河南工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北大中文核心及以上专业相关期刊论文(仅统计见刊、官网正式发布成果,网络首发不计),每篇计20分;竞赛奖项(B项)作为主力成员获学校认定国家级综合、单项赛事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国际赛事对标执行),按赛事级别、获奖等级、排名计分,同一项目仅取最高奖项计分,最多统计三个等级,非认定赛事不计分。
3. 排序与录取规则:学院根据学校下达名额,按专业方向分配名额,先确定1.5倍差额正式复试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开展复试;按专业类别依据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全面结合思想政治表现、学业水平、创新能力综合评定;公示期间出现资格取消情况,按差额排名依次递补;存在弄虚作假、违规违纪、未按期毕业、学位授予不合格者,一律取消推免及录取资格。
材料要求:所有考生复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备案),直博生额外提交专项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2. 学校出具的推免资格证明材料
3. 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 思想政治表现证明(可从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用模板)
5. 加盖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
6. 个人陈述、学术成果、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复印件
7. 直博生专项材料:经报考导师签字的《河南工业大学直博申请审批表》
其他说明:
1. 推免全程无额外笔试、遴选考试,所有审核、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结果公开公示
2. 推免工作人员需严格执行回避、报备制度,违规者依规处理;学生隐瞒回避关系、弄虚作假者取消推免资格
3. 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以上级最新政策为准,本方案由学院教学办负责解释
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学院研办0371-67758022、邮箱foodyjs@haut.edu.cn;校研招办0371-67756268;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371-67756128






1290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