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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2026年预推免考核结果

2026-09-17 05:32 1224 来源:海文考研

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2026年预推免考核结果
发布日期:2025-09-23
一、名单人数
总计20人。分专业明细如下:
1. 区域经济学:10人(拟录取4人,候补录取6人)
2. 港澳基本法:10人(拟录取4人,候补录取4人,不予录取2人)
二、涵盖专业
1. 区域经济学
2. 港澳基本法
三、考核结果名单

序号 姓名 申请专业 复试结果
1 徐祉祺 区域经济学 拟录取
2 梁海婷 区域经济学 拟录取
3 翁兆平 区域经济学 拟录取
4 刘轶珂 区域经济学 拟录取
5 梁煜斌 区域经济学 候补录取
6 张建伟 区域经济学 候补录取
7 吴诗仁 区域经济学 候补录取
8 高寒 区域经济学 候补录取
9 刘书菡 区域经济学 候补录取
10 温悦君 区域经济学 候补录取
11 谭论 港澳基本法 拟录取
12 郭依蓝 港澳基本法 拟录取
13 夏文青 港澳基本法 拟录取
14 薄同言 港澳基本法 拟录取
15 廖湘 港澳基本法 候补录取
16 陈梦帆 港澳基本法 候补录取
17 傅煊雅 港澳基本法 候补录取
18 陈佳铭 港澳基本法 候补录取
19 赵燦 港澳基本法 不予录取
20 陈思晴 港澳基本法 不予录取

四、录取方式
1. 推免生的报名及录取均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2. 考生须在2025年9月23日15:00前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院。
3. 我院将根据各专业推免招生计划名额,分专业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五、注意事项
1. 我院将于9月23日15:00起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上确认接受复试。9月25日9:00起我院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上确认通知,逾期未确认视为主动放弃录取资格。
2. 各专业如有放弃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将从同专业拟候补录取考生中递补。
3. 我院2026年推免录取名单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最终的录取结果和学校研究生院公示为准。
六、体检与复审
1. 体检: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须于拟录取后进行体检,最迟须于2025年10月17日前将体检表寄(送)至中山大学文科楼708室(粤港澳发展研究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正式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2. 复审:拟录取的考生应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未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
(3)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处分;
(4)政治表现不合格,体检不合格;
(5)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或取得毕业资格但未获得学士学位。
已录取的考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我校录取单位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
七、其他注意事项
1. 我校不接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履约责任(含违约)的“农村订单定向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等考生申请,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2.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 联系方式:zhshuh5@mail.sysu.edu.cn;中山大学文科楼708室(粤港澳发展研究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八、附件
1. 附件1: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2026年预推免考核结果.pdf
2. 附件2:中山大学拟录取推免生体格检查表(校内体检专用)(2025版).docx
3. 附件3:中山大学推免生(含直博生)就读承诺书.docx

序号 姓名 申请专业 复试结果
1 徐祉祺 区域经济学 拟录取
2 梁海婷 区域经济学 拟录取
3 翁兆平 区域经济学 拟录取
4 刘轶珂 区域经济学 拟录取
5 梁煜斌 区域经济学 候补录取
6 张建伟 区域经济学 候补录取
7 吴诗仁 区域经济学 候补录取
8 高寒 区域经济学 候补录取
9 刘书菡 区域经济学 候补录取
10 温悦君 区域经济学 候补录取
11 谭论 港澳基本法 拟录取
12 郭依蓝 港澳基本法 拟录取
13 夏文青 港澳基本法 拟录取
14 薄同言 港澳基本法 拟录取
15 廖湘 港澳基本法 候补录取
16 陈梦帆 港澳基本法 候补录取
17 傅煊雅 港澳基本法 候补录取
18 陈佳铭 港澳基本法 候补录取
19 赵燦 港澳基本法 不予录取
20 陈思晴 港澳基本法 不予录取

名单说明:本名单共20人,涵盖区域经济学、港澳基本法2个专业。其中区域经济学10人(拟录取4人、候补录取6人),港澳基本法10人(拟录取4人、候补录取4人、不予录取2人)。录取方式为分专业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各专业如有放弃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将从同专业拟候补录取考生中递补。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最终的录取结果和学校研究生院公示为准。
附件2:中山大学拟录取推免生体格检查表(校内体检专用)(2025版)
中山大学2026年拟录取推免生体格检查表
拟录取院系代码: 拟录取院系名称:
身份证号: 拟录取专业: 推免生联系电话:
说明:此表由推免生本人体检完成后交院系。“既往病史”一栏,须如实填写。推免生须承诺体检结果的真实性,如发现隐瞒疾病、不符合体检标准或体检作弊,将取消录取、入学资格。
此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
如有复查项目,才需复审意见,如各项均正常,无需复审意见。

项目 内容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婚否
文化程度
民族
职业
籍贯
本人通讯地址
所在单位名称
既往病史
照片 半脱身帽一寸照片(体检医院骑缝章)
科室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医师签名
五官科 眼:裸眼视力(右)
五官科 眼:矫正视力(右)、矫正度数
五官科 眼:裸眼视力(左)
五官科 眼:矫正视力(左)、矫正度数
五官科 眼:其他眼病
五官科 色觉检查:彩色图案及编码
五官科 色觉检查:单颜色识别(红、绿、紫、蓝、黄)
五官科 耳:听力(右)公尺
五官科 耳:听力(左)公尺
五官科 耳疾
五官科 鼻:嗅觉
五官科 鼻及鼻窦疾病
五官科 颜面部
五官科 咽喉
五官科 口腔:唇
五官科 口腔:门齿
五官科 其他
外科 身长(厘米)
外科 体重(公斤)
外科 皮肤
外科 淋巴
外科 甲状腺
外科 脊柱
外科 四肢
外科 关节
外科 平跖足
外科 其他
内科 血压(毫米汞柱)
内科 脉搏(次/分)
内科 发育及营养状况(优□ 良□ 不良□)
内科 神经及精神
内科 心脏
内科 肺及呼吸道
内科 腹部器官:肝
内科 腹部器官:脾
内科 其他
化验检查(要附化验单据) 血常规
化验检查(要附化验单据) 肝功二项
化验检查(要附化验单据) 尿糖尿蛋白
胸部放射线检查 医师签字:
其他检查 医师签字:
体检结论 负责医师签字(盖章)
体检医院意见

附件3:中山大学推免生(含直博生)就读承诺书.docx
粤港澳发展研究院关于接受境内短期驻院研究访问学者的启事
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推免复试名单
(承接上一段编号)
三、体检表盖章与签字栏
1. 负责医师签字栏:共6处,每处均需签字并盖章。
2. 体检医院意见栏:共7处,每处均需填写“体检医院 年 月 日(盖章)”。
3. 复审意见栏:共7处,每处均需“复审单位签字 (盖章)”。
4. 备注栏:共2处,原文未填写具体内容。
四、其他重要说明
1. 本段内容为体检表及复审意见的签章格式模板,未涉及具体名单人数、专业、评分方式或公示期等信息。
2. 原文未提供任何量化数据(人数、分数、日期等),故不列具体数字。
3. 体检医院意见与复审意见均需加盖公章,负责医师需签字,复审单位需签字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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