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预报名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04
一、申请条件
1. 具体内容参见《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二、接收范围
1. 金融专业(MF,代码为025100)。
2. 税务专业(MT,代码为025300)。
3. 会计专业(MPAcc,代码为125300)。
4. 审计专业(MAud,代码为125700)。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 网上预报名
申请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本科阶段历年(截止2025年8月)成绩单:由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修读第二学位的申请人须附同样要求的第二学位成绩单。
(2)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在一页A4纸上。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至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rz/)下载PDF电子版(不接受图片格式)。
(4)专家推荐信2封:需要2位与申请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分别推荐,该材料应使用系统内模板,请专家填写并签名。
(5)外语水平证明:如CET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等。
(6)有关证书和学术科研成果:如获奖证明、相关专业证书、已发表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等,没有可不提供,如有,请控制在20页内(多个证书可合并在1页内显示)。
2. 申请人须按1~7顺序将所有申请材料原件(含公章和签名)彩色扫描为1个PDF文件。
3. PDF文件上传截止期为9月20日15时,未能在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要求上传上述材料者,其网上预报名无效。
4. 选拔考核:我院依据上级政策开展复试考核选拔工作。
四、推免生录取
1. 所有通过我院推免生复试考核,获得我院推免候选人资格的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院,接收并确认“复试通知”与“待录取通知”。
2. 推免服务系统开放时间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公告。
3. 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接受我院发放的“复试通知”与“待录取通知”,将无法获得我院接收推免生录取资格。
五、其他事项
1.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他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将取消申请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2. 我院将根据《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组织外校推荐免试的接收工作,请申请人认真阅读相关规定。
3. 如本通知有关内容与教育主管部门日后下发文件不一致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发文件为准,我办将及时公告变化内容,请申请人予以密切关注。
附件: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2026年+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预报名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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