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艺术学院 关于推荐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细则
2025-09-11 来源:西南科技大学
根据国家部委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制定推免工作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略)
二、推免生类型、基本条件、名额分配
(一)推免生类型
1.普通推免生;
2.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推免生;
3.研究生支教团。
学生只能申请一种推免类型,申请后不得更改。
(二)推免生基本条件
1.学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并能按时获得学士学位。
2.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强烈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
5.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4统考成绩在425分及以上或小语种考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
6.学生前六学期必修课第一次正考加权平均成绩专业年级排名不低于前40%(必修课第一次正考未及格课程按 0 绩点转换)。
7.学生在校期间德行素质、智力素质、发展素质排名的平均数位于专业年级前40%,体育成绩均达标(60分) 。 由学校派出交流学习满一学年的学生,按派出前在校学习期间综合测评参与排名。
(三)名额分配
1.普通推免生。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指标,学院 2026 年研究生普通推免生计划33名,按学校的要求 , 学院各专业推免名额分配依照各专业实际人数占比而定,增量名额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和就业工作成效明显的专业适当倾斜。
各专业名额分配明细表见附件1。
2.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推免生1人,按指定的接收单位、对口专业(汉语言文学)和名额定向划分。
3.研究生支教团,在全校范围遴选,共14人。
三、学生申请
具备推免资格的学生在9月8日 17:00 前将《普通类推免生申请表》(附件2)和《在校期间业绩简表》(附件 3)等申请材料递交到学院教学办公室(东 8f-306),联系人: 吕老师,联系电话:6089297。超出该申请时间的,学院将不予以受理;
学生只能申请一种推免类型,不允许兼报。
四、评审要求
1.基础条件:学生在校期间德行素质、智力素质、发展素质排名的平均数位于专业年级前40%,体育成绩均达标(60分);
2.推免综合成绩
推免生综合成绩=加权平均成绩+优先条件加分
1.加权平均成绩=(必修课第一次正考平均学分绩点-1)×10+60。
2.优先条件加分0~5分,上限为5分;
推免综合成绩(必修课第一次正考加权平均成绩+优先加分条件)由高到低依次推荐,优先条件加分不得超过 5 分;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将对学生的综合表现和发展潜质进行评议。
大学学习期间所获得的科技、学术、技能竞赛获奖及表彰情况 ,参照《西南科技大学学生第二课堂竞赛分级目录(202 1 版/2023版/2024版)》文件中学生科技学术活动竞赛的参与及获奖情况,注明活动等级。(注:2021版/2023版/2024版,是指学生获奖时间在202X版分级目录发布时间之后,即以当下版本目录认定)。
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情况纳入学院优先条件加分指标体系,根据服务期间表现可按不超过2分予以认定。
2. 此外,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如实说明公开发表论文或申报专利等能够体现自身学术专长和发展潜质的各种情况。优先加分条件按《西南科技大学文艺学院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获奖优先计分方法》(附件4)执行。
3.所有审查结论均需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评议,并完整公示推荐信息后无异议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已获得“拟推荐 ”资格学生,因个人主动放弃推荐资格或被取消推荐资格, 由其所在该类别“拟递补 ”名单中依次递补。
五、具体事项时间安排
(一)9月8日17:00 前,学院将推免工作细则在学院网站、学校主页“推免专栏”以及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予以发布,并提交PDF电子文档报教务处。
(二)9月11日17:00 前,学院在学院网站、学校主页“推免专栏 ”将拟推荐学生和各专业递补学生的专业、学号、姓名、加权平均成绩、优先条件加分、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予以公示 (附件 5),公示期 3 天, 同时并将拟推荐(含递补)名单以及学生成绩单(身份证号码_姓名.pdf)发文报教务处。
六、其他事项
(一)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是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公开和备案平台, 同时又是网上报考录取系统。 因此,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等相关工作必须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进行。备案截止后,不再进行补充备案。最终推免生名单以“ 推免服务系统 ”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和“推免服务系统 ”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申请推免或免试资格:
1.有任何考试作弊记录者;
2.有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或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者;
3.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4.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重要依据,德行表现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三)2026年度推免生选拔推荐工作将于9月20 日前全部结束,推免生一经录取,不得放弃。
( 四)在推免生选拔工作中,相关工作人员须落实廉政责任,严格执行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与必须回避制度。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主动接受监督,对违反规定或徇私舞弊的部门或个人,学校将严肃查处。
(五)推免学生如对推荐结果有异议可依据《西南科技大学学生校内申诉处理办法(修订) 》 (西南科大发〔2019〕 18号)进行申诉:
学校推免生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816-6089051;
学校教务处申诉受理电话:0816-6089095。
七、本办法由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附件:
1.普通类及含专业定向推免生计划分配表
2.普通类推免生申请表
3.申请人在校期间业绩简表
4.文艺学院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及优先计分细则
5.推免生公示信息表
6.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28届研究生支教团暨西南科技大学第16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
附件 1:
文学与艺术学院2026年普通类及含专业定向推免生
计划分配表
专业名称 |
推免总指标 |
其中: 专业定向 |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 | ||
汉语言文学 |
9 |
1 |
汉语国际教育 |
5 |
|
广播电视学 |
5 |
|
音乐学 |
2 |
|
音乐表演 |
4 |
|
数字媒体艺术 |
4 |
|
环境设计 |
4 |
|
共计 |
33 |
附件2:
普通推免生申请表
姓 名 |
学 号 |
照片 | ||||||||
性 别 |
政治面貌 |
民族 |
||||||||
证件号码 |
联系电话 |
|||||||||
所在院系 |
所在专业 |
|||||||||
国防专项计划 |
□是 □否 |
专项计划名称 |
||||||||
学习情况 |
已修全部课程学分 |
必修课第一次正考平均绩点 |
CET4成绩 |
(若为其他语种请备注说明) | ||||||
必修课第一次正考成绩专业排名 |
素质排位占比/排位 |
体育成绩是否均达标 |
□是 □否 | |||||||
个人简介 (大学期间综合表现) |
(不超过400字) | |||||||||
攻读硕士学位拟开展的研学计划 |
(简要说明对拟报考的学校学科了解情况,以及个人对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规划。不超过400字。) | |||||||||
其他补充说明 |
(对业绩简表中未能体现的内容进行补充说明。不超过500字)
| |||||||||
学生承诺 |
本人经慎重考虑,决定申请西南科技大学2025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免生)资格报名。本人承诺以上填写信息属实。如经学校审核同意给予推免生推荐资格,本人将不提出放弃推荐资格和录取结果。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 |||||||||
院系推免生工作小组推荐意见 |
(推荐意见中必须有该生在校期间的德行表现说明)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3:
申请人(姓名/学号)在校期间业绩简表
社团组织任职情况(限填不超过3项)
起止时间 |
社团组织名称 |
职务 |
市(校)级以上代表性获奖情况(限填不超过5项)
奖励种类 |
获奖项目名称 |
授予机构 |
获奖等级 |
排名 |
年度 |
分级目录类别 |
填表说明: 1奖励种类限填以下4类:①学科竞赛②文体比赛③社会活动④其他
2 第二课堂竞赛分级目录(2021版/2023版/2024版)分级:(A+)、A、B、C
代表性技能证书获取情况(限填不超过5项)
技能证书名称 |
证书等级 |
发证机构 |
证书编号 |
发证时间 |
代表性学术成果(限填不超过5项)
成果类型 |
成果名称 |
发表机构 |
成果层次 |
发布时间 |
排名 |
填表说明:1.成果类型限填以下5种:①科技论文②发明专利③实用新型④软件著作⑤其他
2.发表机构若为期刊论文,则为刊物名称;其他成果填发布、批准机构。
附件4:
西南科技大学文艺学院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
硕士研究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及优先计分细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2020]12号)和《西南科技大学关于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文学与艺术学院推免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及优先计分方法:
一、推免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加权平均成绩+优先条件加分
(优先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超过按5分计)
二、加权平均成绩
学生前六学期必修课正考加权平均成绩(必修课第一次正考未及格课程按0绩点转换),计算公式:
加权平均成绩=(必修课第一次正考平均学分绩点-1) ×10+60
(以学校统一发给学院的数据为准)。
三、优先条件加分
优先条件加分含科研项目、参与教师项目、科研成果、综合素质、外语水平和学科竞赛及其他科技、文化、体育类奖项加分:
(一)科研项目及参与教师项目
主持科研项目 |
内 容 |
立项 |
结题 |
优秀结题 |
国家级(国家级创新创业计划、苗子工程等) |
3 分 |
1 分 |
2 分 | |
省部级项目(省级创新创业计划、苗子工程等) |
1.5 分 |
0.5 分 |
1 分 | |
校创新基金项目、校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 |
0.5 分 |
0.3 分 |
0.5 分 | |
参与教师项目 |
参与国家级项目加 1 分 | |||
参与省部级项目 0.5 分 | ||||
参与地市级项目 0.3 分 | ||||
由推免评审委员会认定,每个学生最多能计 3 个项目,最高加 3 分,参加教师项目需提供参与证明,具体要求见加分程序说明。 |
(二)科研成果(均需刊物现刊、专利证书)
发表学术论文 |
重要核心期刊论文 |
第一作者 |
5 分 |
一般核心期刊论文 |
第一作者 |
3 分 | |
一般学术期刊论文 |
第一作者 |
0.5 分 | |
期刊等级以近五年CSSCI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 《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报告》及社科处公布认定的刊目作为参考,发表的论文不少于 3000 字数,作品按 30%折算计分。 | |||
专利 |
发明专利(以专利证书为准) |
3 分 | |
实用新型专利(以专利证书为准) |
1 分 | ||
软件著作版权/专利(以专利证书为准) |
1 分 | ||
外观专利(以专利证书为准) |
0.5 分 |
(三)综合素质
内容 |
分值 |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
3 分 |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涪璋特等奖学金(只加 1 次) |
2 分 |
省级大学生综合素质类奖项(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大学生综合素质A 级证书、优秀志愿者、优秀社团负责人、 中国文联文艺支教等称号) |
1 分 |
校级大学生综合素质类奖项(类别同上) |
0.5 分 |
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家认定的孔子学院/学堂实习等情况 |
1 分 |
综合素质类奖项只计校级以上(含校、市级)奖项; 同一类型项目(或论文) 多次获奖,只计一次最高分。 |
(四)外语水平
外语能力认定加分分制按最高分计算,只记1次。CET6 达到425分及以上加1分,520 分及以上加1.5 分;小语种 6 级达到60 分及以上加1分,75 分及以上加 1.5 分。托福 80分及以上加1.5分,雅思6分及以上加1.5分,新GRE310 分以上加1.5分, GMAT680分以上加1.5分,JLPT(日语能力考试)达到N2加1分。
分级目 录类别 |
国家级一等奖 |
国家级二等奖 |
国家级三等奖 |
省级一等奖 |
省级二等奖 |
省级三等奖 |
校市级一等奖 |
校市级二等奖 |
校市级三等奖 |
A 类 |
4 |
3 |
2 |
2 |
1.5 |
1 |
1 |
0.7 |
0.5 |
B 类 |
3 |
2 |
1.5 |
1.5 |
1 |
0.7 |
0.7 |
0.5 |
0.3 |
C 类 |
2 |
1.5 |
1 |
1 |
0.7 |
0.5 |
0.5 |
0.3 |
0.2 |
D 类 |
1.5 |
1 |
0.7 |
0.7 |
0.5 |
0.3 |
0.3 |
0.2 |
0.1 |
(五)学科竞赛及其他科技、文化、体育类奖项
注: 除 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挑战杯”大学生课 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挑战杯 ”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创青春 ”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的国家级特等奖加5分外,其他各竞赛默认最高奖为一等奖,设特等奖的竞赛依次降低一个等次,三等奖降为优秀奖,不加分; 同一作品获多个奖项(含不同比赛) 只计最高奖加分,非第一作者奖项加分不超过3项, 同一年度同一竞赛奖项加分不超过3项, 同一竞赛加分不超过5项。
ABC 类参照当年《西南科技大学学生第二课堂竞赛分级目录》进行加分;教育厅每年公布的省级本科高校大学生竞赛项目不在目录中的比赛按C类加分;D类竞赛指由全国、省级政府、省级以上协会、省级以上高校教指委等公开举办的常设性且和本专业相关的竞赛,获奖由学院相关专业组织认定,认定通过的可按D类加分。
四、排名及等级分数划分 :
研究项目、发表论文及各类获奖优先计分按获奖证书排名顺序换算得分。加分条件中合作项目或合作成果分配表如下 :
排名
百分比 人数 |
1st |
2 nd |
3 rd |
4 th |
5 th |
6 th |
7 th |
8th |
9 th |
1 |
100 |
||||||||
2 |
60 |
40 |
|||||||
3 |
50 |
30 |
20 |
||||||
4 |
40 |
30 |
20 |
10 |
|||||
5 |
40 |
25 |
20 |
10 |
5 |
||||
6 |
35 |
25 |
20 |
10 |
5 |
5 |
|||
7 |
35 |
20 |
15 |
10 |
5 |
5 |
5 |
||
8 |
35 |
20 |
15 |
10 |
5 |
5 |
5 |
5 |
|
9 |
30 |
20 |
15 |
10 |
5 |
5 |
5 |
5 |
5 |
注: 其中全国竞赛类特等奖取前9名,一等奖取前7名,二等奖取前5名,三等奖为前3 名;省级竞赛类特等奖取前7名,一等奖取前5名,二等奖取前3名,三等奖为负责人。
五、加分程序说明
1.参与教师科研项目加分除提供教师签字的证明外,还需提供科研系统参与项目排名截图和本人发放劳务费证明。
2.科研成果中,论文需现刊;对检索的论文,除提供论文现刊外,还应提供检索证明。
3.加分办法按照学校要求根据排名进行二次分配。
六、推免加分原则补充说明
1.团体获奖加分原则为:有排名按排名加分,无排名项目由指导老师提供证明材料并注明成员排名,如无证明,按人员平均分配。
2.获奖证书因各种原因无原件的,凭组委会等相关部门签字盖章的证明、公示、获奖通知等文件为准,且需补佐证材料(打印获奖文件、截屏打印网站公示、通知等)。
3.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在项目研究期限内加分,超出研究期限且未结题不予加分。
4.论文、竞赛获奖等加分等级按成果获得当年标准核算。
七、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5:
推免生公示信息表
序 号 |
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 |
姓名 |
证件号码 |
性别 |
推荐类型 |
排名方式 |
综合成绩 |
综合名次 |
所在 专业 人数 |
排名人数 |
GPA(平均绩点) |
备注 |
填 写 说 明 |
普通, 国防科工院校补偿名额 |
学校,院系, 专业 |
按推免生遴 选办法计算 后的综合成 绩 ,保留两位小数 |
推免生在参与推免排名所有学生中综合测评名次 |
所在 专业 应届 毕业 学生 |
参与推免排名的学生人数 |
拟推荐 or拟递补 | ||||||
1 |
|||||||||||||
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