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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南京大学哲学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2025-09-28 15:25 1212 来源:海文考研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总体要求

哲学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南京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6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贯彻执行,以期体现 “三三制”本科教学改革成效,加大对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力度,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

 

二、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邵佳德

成员:孟振华 刘鹏 辛香英 白瑞 刘瑶

 

三、推免对象及条件(此处仅针对本学院学生)

按照《通知》中的“推荐对象及条件”条款执行。

 

四、推免学分绩

(一)纳入学分绩计算范围的课程学分认定规则与计算方式

(1)纳入我院学分绩计算范围的课程为我院2026届本科生教学计划中大一至大三期间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和专业准出课。

(2)学分绩统一以学生首次参加课程考试的成绩计算(如第一次考试不及格者,按不及格原始成绩计算学分绩),返校未满一年的交换生以现有课程成绩计算。缓考课程的学分绩按实际得分乘以0.9计算(因公缓考的课程学分绩按实际得分计算)。课程学分以当届开课学期公布的课程学分为准。

(3)推免综合学分绩相同的情况下,首先参考推免课程学分绩,其次参考纳入推免学分绩计算范围的所有专业核心课程的学分绩。

(二)纳入学分绩计算范围的课程清单(附件1)

1 、哲学方向纳入学分绩计算范围的课程清单

思想政治理论课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3学分);思想道德与法治(3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3学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理论部分)(2学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实践部分)(1学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理论部分)(2学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实践部分)(1学分)。

专业准出课程:中国哲学史(上)(4学分);中国哲学史(下)(4学分);欧洲哲学史(上)(4学分);欧洲哲学史(下)(4学分);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4学分);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下)(4学分);伦理学(2学分);现代逻辑(2学分);科学技术哲学(2学分);宗教学导论(3学分);现代西方哲学(4学分);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3学分)。

(总学分共55)

2 、哲学(拔尖计划)方向纳入学分绩计算范围的课程清单

思想政治理论课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3学分);思想道德与法治(3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3学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理论部分)(2学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实践部分)(1学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理论部分)(2学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实践部分)(1学分)。

专业准出课程:逻辑与批判性思维(2学分);中国哲学史(上)(4学分);中国哲学史(下)(4学分);欧洲哲学史(上)(4学分);欧洲哲学史(下)(4学分);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4学分);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下)(4学分);伦理学(2学分);现代逻辑(2学分);科学技术哲学(2学分);宗教学导论(3学分);现代西方哲学(4学分);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3学分)。

(总学分共57)

(三)学分绩加分项目补充说明

如涉及《加分办法》中的加分成果内容重复,按照最优加分项计算,不可累计加分,每人加分总额不得超过0.3。

(四)经学院认定允许学分绩加分的学术刊物目录(加分刊物级别及其对应加分值)

1、以第一作者身份在高水平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加0.05,两篇及以上者加0.1,高水平期刊包括SSCI、A&HCI和CSSCI(含C刊、C扩、C集刊)目录中的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于其他学术期刊或收录于正规出版社出版的论文集中具有较高水平的论文,须经评审小组讨论后认定,视情况可酌情追加学分绩,但此项加分总额最多不超过0.1;

2、涉及此类加分时需要提前进行学院公示。

(五)推免学分绩加分审核办法

学生本科阶段在高水平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须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各项须审核的加分成果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

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综合学分绩。原则上,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综合学分绩计算体系。

(六)推免综合学分绩计算规则

推免综合学分绩=推免课程学分绩+学分绩总加分。

 

五、排名规则

本次推免分为2个方向进行排序,分别为:哲学 、 哲学(拔尖计划) ,排序规则为:按照推免综合学分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六、本学院学生推免申报程序

(1)学校公布当年度推免实施办法,本学院据此制定当年度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审核、报院党委通过,学校批准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天。

(2)学生根据学院推免细则自主申报,需向学院提交推免申请书、加分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等书面材料。学院做好政策解释和咨询指导等工作。

(3)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委托专人依据纳入学分绩计算范围的课程清单及《南京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学分绩计算方法,计算原始推免课程学分绩,计算结果专业内核对公示。

(4)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学生提交的加分申请材料进行认定,并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天。

(5)根据推免课程学分绩和总加分,确定推免综合学分绩。依据推免综合学分绩对2026届学生进行专业排名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天。

(6)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下达的本学院推免生名额比例,对拟推荐学生排序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天。

(7)名单公示期结束后,向学校提交拟推荐学生排序名单。学校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的名额,按学院排序名单依次推荐。

(8)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学生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在公示期结束后正式获得当年度南京大学推免生资格。

 

七、学院推免工作联系方式

工作联系人:辛香英

咨询电话:89686035

电子信箱:xinxiangying@nju.edu.cn

办公时间及地点:周一至周五南京大学仙林校区薛光林楼350室

 

 

 

 

 

学院:哲学学院     (公 章)

               日  期: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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