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统计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暂行)
2025年7月修订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师教〔2021〕2号),结合统计学院实际和以往工作经验,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基本条件 及计算方法
(一)基本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者,有资格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1.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并且不属于委托培养、定向生等招生时即明确不得报考研究生的情形;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达到授予学士学位的要求(通过我校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或经认定达到我校学士学位外语水平);
4.学习成绩优良,大学期间无挂科记录(辅修专业课程除外),课程平均成绩p(具体含义参见下文)在75分以上,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以及院级或校级处分记录;
7.体质健康测试达到本科毕业标准。
(二)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为(100/117)*P,其中P= (p+f),p是学校教务成绩管理系统中我院规定的数理基础与科学素养模块、学科基础课模块和专业选修课程(每位同学自主选择三门选修课[1])的平均学分绩(按总分100分计算),f为附加分总和(按总分17分计算,参见第三条说明)。
申请人原则上需修读以上规定的所有课程,如有条件不够者,未修读课程成绩按照该课程本班平均分计算,并需按照相应惩罚减降机制执行,每少修读1门专业必修课,综合成绩P扣减0.2分,且未修读的专业必修课数量不得超过2门,超过2门则取消推免资格。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师教[2021]2号)文件中“推荐免试研究生总和考核计分方法”,附加分总和f不得超过17分。
二、推荐排名
按P值大小排名,顺序推荐。如果出现P值相同的情形,则以p值排序。
三、附加分
附加分主要包括论文专利、科研项目、学科竞赛、社会工作和寒暑期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加分。
四、备注
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视当年度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以推免工作正式开始前公布的版本为准。
所有学生平均学分绩均按教务部成绩管理系统原始成绩计算。
表 1 统计学院论文、科研项目、学科竞赛计分方法一览表(限 4 分)
内容 |
分 值 |
最高限分 | ||||
论文专利 |
论文期刊级别 |
认定标准 | ||||
A类 |
1.论文第一作者和单一通讯作者:论文单一通讯作者,或第二作者时,第一作者为学院老师,视同第一作者;若论文第一作者和单一通讯作者均申报则只认可单一通讯作者;2.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均为院外人员的论文可由院内作者申报,但只能按作者人数平均分摊分值; 3.其他情况论文不予加分,只做作为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事项; 4.专利第一发明人参照论文期刊C类加分,专利非第一发明人分值需除以发明人总数; 5.论文专利需要经过学院专家组认定后方可参与加分。 |
1.5分 |
/ | |||
B类 | ||||||
C类 |
0.8分 | |||||
D类 |
0.4分 | |||||
E类 |
0.2分 |
1分 | ||||
国家级项目 |
主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
优秀1分 结题0.7分 |
只限1个 项目 | |||
参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
优秀0.7分 结题0.5分 | |||||
市级项目 |
主持北京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
优秀0.7分 结题0.5分 | ||||
参与北京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
优秀0.5分 结题0.3分 | |||||
校级项目 |
主持校级本科生科研基金项目 |
优秀0.5分 结题0.3分 | ||||
参加校级本科生科研基金项目 |
优秀0.3分 结题0.2分 | |||||
院级项目 |
主持院级本科生科研基金项目 |
优秀0.25分结题0.15分 | ||||
参加院级本科生科研基金项目 |
优秀0.15分结题0.1分 | |||||
学科竞赛 |
1 |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
O奖 |
1.5分 |
只限2个项目,且不同内容不同类别 | |
F奖 |
1.0分 | |||||
M奖 |
0.4分 | |||||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赛) 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全国赛) |
一等 |
1分 | ||||
二等 |
0.7分 | |||||
三等 |
0.4分 | |||||
2 |
全国大学生统计建模大赛(全国赛) |
一等 |
1.5分 | |||
二等 |
1分 | |||||
三等 |
0.7分 | |||||
3 |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含嵌入式专题) 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大赛(国内外赛点) |
特等 |
1.5分 | |||
一等 |
1分 | |||||
二等 |
0.7分 | |||||
三等 |
0.4分 | |||||
4 |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赛)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赛) |
特等 |
1.5分 | |||
一等 |
1分 | |||||
二等 |
0.7分 | |||||
三等 |
0.4分 | |||||
5 |
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全国赛) |
特等 |
1.5分 | |||
一等 |
1分 | |||||
二等 |
0.7分 | |||||
三等 |
0.4分 | |||||
6 |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赛) 全国英语演讲大赛(全国赛) |
特等 |
1分 | |||
一等 |
0.7分 | |||||
二等 |
0.4分 | |||||
三等 |
0.2分 | |||||
备注:
(1)期刊分类见附件。
(2)论文必须是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正式发表或online的。如果发表的论文同时获得其他奖励的,只计算一次最高加分。
(3)“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项目组长与核心成员按实际等级计分,其他降1个等级计分,三等奖项目不予区分。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的特等奖是指进海峡两岸赛总决赛。
(4)同一比赛种类只计最高分,不重复累计:如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与美国大学数学建模竞赛属于同一比赛种类,但与统计建模不属于同一比赛种类;再如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与北京市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也属于同一比赛种类。
(5)学科竞赛分为6类:数学类(美赛和国赛)、统计类、计算机类、“挑战杯”创业学术类、市场调查分析类、英语水平类,不同类别项目才可以累积加分。
表 2 统计学院社会工作加分一览表(限 1 分)
级别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分值 |
0.5 分 |
0.4 分 |
0.3 分 |
0.2 分 |
学院 职务 |
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 |
学生会副主席,党支部书记,班长 |
团委、学生会各部部长,党支部委员,团支书 |
朋辈学业辅导先锋队负责人,数据支持志愿服务队负责人,心晴驿站办公室主任,学生党建工作站各部部长,学生就业工作室各部部长,各班委员(限于学习、生活、文艺、体育),团支部委员(限于组织、宣传),雪绒花使者(心理委员),获评“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长 |
学校 职务 |
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团体联合会、白鸽青年志愿者协会、大学生艺术团、校广播台、北师青年、学生科协主席团正职 |
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团体联合会、白鸽青年志愿者协会、大学生艺术团、校广播台、北师青年、学生科协主席团副职,青年团校副秘书长 |
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团体联合会、白鸽青年志愿者协会、大学生艺术团、校广播台、北师青年、学生科协各部部长、各学生社团负责人正职(社长)、白鸽青年志愿者协会各分队队长、大学生艺术团各分团团长、青年团校部长 |
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团体联合会、白鸽青年志愿者协会、大学生艺术团、校广播台、北师青年、学生科协各部副部长,白鸽青年志愿者协会各分队副队长,大学生艺术团各分团副团长、青年团校副部长 |
备注:
1. 社会工作加分每学年限2项,一学年内身兼多职的学生干部,在取其最高档成绩的基础上,累加较低档成绩的50%,不同学年可累加,总分上限不超过1分。
2. 担任以上职务满半年但不足一年的学生按照相应等级减半加分,不满半年的学生不予加分。
3. 各类社团社长任期当年获评十佳社长,按第二级加分,十佳社长奖励加分不累积。
4. 职务认定标准:担任某组织职务,须由各类学生组织或学生团体开具职务证明,如有伪造行为,一经查证,取消评奖评优资格。
表 3 寒、暑期社会实践加分一览表(限 0.5 分)
结题 |
校级优秀 |
市级优秀 |
全国(含教育部)级优秀 | |
主持暑期社会实践 |
0.2分 |
0.3分 |
0.4分 |
0.5分 |
参加暑期社会实践 |
0.1分 |
0.2分 |
0.3分 |
0.4分 |
主持寒假返乡调研 | ||||
参加寒假返乡调研 |
0.05分 |
0.1分 |
0.2分 |
0.3分 |
备注:
1. 以上社会实践计分只限1个项目,必须结题。优秀个人在项目基础上另加0.05分。
2. 参与国家级重大活动、赛事或会议的表演和志愿服务等工作,且服务时长超过40小时,经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认定后,视作额外的实践活动,可在相应年份学生推免综合成绩加分事项中加0.2分(学校有加分建议规定的,按照学校规定另行研究决定)。
3. 社会实践、返乡调研校级优秀指结项获得A类或一等奖的队伍。
4. 社会实践加分上限为0.5分。
四、补充说明
为避免出现研究生推荐名额的浪费,计划本科毕业后立即出国留学的学生将不予以推荐。对于申请并且获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学生,学院将不予以办理出国留学需要的相关材料。同时,学院将把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同学名单发给本院教师,本院教师不为这些学生提供出国推荐信。
本办法解释权在统计学院党政联席会。
附件:期刊分类
A类 |
Journal of the Royal Statistical Society: Series B,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Statistical Association, Annals of Statistics, Biometrika, 《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SCIE一区、SSCI一区[2] |
B类 |
SCIE二区、SSCI二区、32种哲学社会科学核心期刊(《统计研究》《经济学动态》和《中国行政管理》除外)《新华文摘》《中国科学(英文版)》《科学通报(英文)》《经济学(季刊)》 |
C类 |
SCIE三区、SSCI三区、A&HCI、EI、北师大100种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期刊中的CSSCI期刊[3]、香港地区部分高校期刊《统计研究》《经济学动态》《中国行政管理》《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应用概率统计》 |
D类 |
SCIE四区及扩展、SSCI四区及ESCI、CSSCI正式版和CSCD核心库期刊 |
E类 |
其它核心期刊(北大核心+CSSCI扩展版)、《经济统计学(季刊)》 国(境)内外的正规外文刊物[4] |
[1] 修读我院研究生阶段所开设课程的成绩可以认定为专业选修课学分,但不能算入推免的专业选修课程。
[2] SCIE、SSCI 分区按 Thomson Reuters (Web of Science)发布的 Journal Citation Reports 最新期刊分区确定;
[4] 无纸质版的开源 SCI 和 SSCI 期刊暂定为D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