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保证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质量,根据 北京师范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本着公平、公开、公正 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推免生选拔标准
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综合考评,择优推荐的原则。在对学 生专业成绩考核的基础上,加强对学生创新精神、科研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和社会 服务能力的考察,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
二、推荐工作组
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党委书记担任,副组 长由副书记和负责本科教学的副院长担任,各系主任、团委书记、2022级本科班 主任、学院专职辅导员和教务老师、系秘老师为小组成员。
三、名额分配原则
参照学校分配推免名额,根据各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按相应比例分配到各 专业。
四、申诉办法
学生如对推免工作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向学院教务秘书老师反映,由曹老师向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艺术与传媒学院
2025年4月24日
内容 |
分值 |
最高 限分 | |||
专 业 和 外 语 成 绩 |
专业课程平均成绩 |
平均成绩的89% |
90 分 | ||
1.通过国家英语六级(分数不低于 470 分); 2.雅思成绩达 6.5 分及以上者(成绩两年内有效); 3.托福(iBT)单次成绩达 90 分及以上者(成绩两年内有效); 4.GRE 成绩语文达 150 分、且作文达 4 分及以上者(成绩五年内有效); 5.PETS5 级达 70 分及以上者(成绩两年内有效); 6.GMAT 语文达 27 分、且作文达 4 分及以上者(成绩五年内有效); 7.新托业考试听力和阅读均达 275 分、口语和写作均达 160 分及以上者(成绩两年内有效); 8.多邻国考试成绩达 110 分及以上者(成绩两年内有效); 9.剑桥领思考试成绩达 179 分及以上者(成绩两年内有效)。 |
1.0 分 | ||||
科 研 创 新 |
科研项目 |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
主持 |
立项 0.5 分 |
2 分 |
结题 1.0 分 | |||||
优秀 1.5 分 | |||||
参与 |
立项 0.2 分 | ||||
结题 0.3 分 | |||||
优秀 0.4 分 | |||||
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 |
主持 |
立项 0.5 分 | |||
结题 1.0 分 | |||||
优秀 1.5 分 | |||||
参与 |
立项 0.2 分 | ||||
结题 0.3 分 | |||||
优秀 0.4 分 | |||||
校级本科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
主持 |
立项 0.3 分 | |||
结题 0.6 分 | |||||
优秀 0.9 分 | |||||
参与 |
立项 0.1 分 | ||||
结题 0.2 分 | |||||
优秀 0.3 分 | |||||
发表学术 论文 |
SCI、SSCI 、A&HCI 、EI检索刊物 |
第一作者 |
2 分 |
2 分 | |
合作者 |
1.5 分 | ||||
学校科研院认定的核心期刊、CSSCI中文社会 科学引文索引(2020-2024)来源期刊目录 (含扩展版) 、AMI收录的顶级权、威学术论 文 (第一作者单位需为北京师范大学) |
第一作者 |
1 分 | |||
第二作者 |
0.5 分 | ||||
其他合作者 |
0.3 分 | ||||
其他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研究类期刊 本类最高加分为 1 分 |
第一作者 |
0.2 分 | |||
学科竞赛 获奖 |
国家政府部门各类专业比赛 (需盖有国徽章) |
一等奖 |
2.0 分 |
3 分 | |
二等奖 |
1.6 分 | ||||
三等奖 |
1.2 分 | ||||
优秀奖 |
0.7 分 | ||||
国际权威机构专业比赛 |
一等奖 |
1.5 分 | |||
二等奖 |
1.2 分 | ||||
三等奖 |
0.9 分 | ||||
优秀奖 |
0.5 分 |
国际(境外)其他权威机构专业比赛 |
一等奖 |
1.0 分 |
|||
二等奖 |
0.8 分 | ||||
三等奖 |
0.6 分 | ||||
优秀奖 |
0.3 分 | ||||
国家权威机构专业比赛 |
一等奖 |
1.5 分 | |||
二等奖 |
1.2 分 | ||||
三等奖 |
0.9 分 | ||||
优秀奖 |
0.5 分 | ||||
省部级权威机构专业比赛 |
一等奖 |
1.0 分 | |||
二等奖 |
0.8 分 | ||||
三等奖 |
0.6 分 | ||||
优秀奖 |
0.3 分 | ||||
“挑战杯 ”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 竞赛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教育 部) |
主持人 |
特等奖 2.2 分 | |||
一等奖 1.9 分 | |||||
二等奖 1.6 分 | |||||
三等奖 1.3 分 | |||||
核心成员 (除主持人外前3人) |
特等奖 1.0 分 | ||||
一等奖 0.9 分 | |||||
二等奖 0.8 分 | |||||
三等奖 0.7 分 | |||||
参与者 |
特等奖 0.6 分 | ||||
一等奖 0.5 分 | |||||
二等奖 0.4 分 | |||||
三等奖 0.3 分 | |||||
“挑战杯 ”首都高校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挑战杯 ”首都高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 作品竞赛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北京 市教委) |
主持人 |
特等奖 1.5 分 | |||
一等奖 1.3 分 | |||||
二等奖 1.1 分 | |||||
三等奖 0.9 分 | |||||
核心成员 (除主持人外前3人) |
特等奖 0.8 分 | ||||
一等奖 0.7 分 | |||||
二等奖 0.6 分 | |||||
三等奖 0.5 分 | |||||
参与者 |
特等奖 0.5 分 | ||||
一等奖 0.4 分 | |||||
二等奖 0.3 分 | |||||
三等奖 0.2 分 | |||||
“京师杯 ”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主持人 |
一等奖 0.8 分 | |||
二等奖 0.6 分 | |||||
三等奖 0.4 分 | |||||
参与者 |
一等奖 0.3 分 | ||||
二等奖 0.2 分 | |||||
三等奖 0.1 分 |
社会 实践 |
具有公开选拔性的专业实践活动 (主演、主创,以各系主任认定为准) 本项最高限分 0.5 分 |
国际国家/重大 影响 |
0.5 分 |
1.5 分 | |
省部级/重要影 响 |
0.3 分 | ||||
校级/较大影响 |
0.1 分 | ||||
校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实践团队(A级、特等奖) 同时获优秀个人,额外加0.2 |
队长 |
0.5 | |||
队员 |
0.2 | ||||
北京市优秀实践队 |
队长 |
0.8 | |||
队员 |
0.35 | ||||
全国优秀实践团队(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 “三下乡 ” 社会实践活动) |
队长 |
1 | |||
队员 |
0.5 | ||||
党委学生工作部寒假返乡优秀调研报告/调研论 文/调研成果一、二、三等奖(2025年前);特 等、一、二等奖(2025年起)(队员减半加分) |
队长/负责人 |
0.5 分、0.4 分、 0.3 分 | |||
备注:同一项目只计最高获奖项,不累计;不同项目获奖可累计 | |||||
学校学院重要公益性活动 (北京大学生电影节、“电影下乡—新时代大 学生美育支教行” 以组委会统一出具的证明为 准。 “四有好老师”奖励计划、音乐剧《往事 歌谣》、《无负今日》(以美育中心统一出具 证明为准)、艺术类招生(2023年以前) 年度可累计,最高不超过 0.4 分 |
骨干 |
0.4 分 | |||
参与者 |
0.1 分 | ||||
学生 工作 |
院团委副书记、院学生会主席;校学生会主席团、校青春宣讲团团长; 白鸽青年志愿者协会、大学生艺术团、校广播台、北师青年报社、学生科 协、青年媒体中心主席团正职 |
优秀 |
1.5 分 |
1.5 分 | |
合格 |
1.2 分 | ||||
党支部书记,院学生会副主席,院新媒体中心主任;青年团校副秘 书长;白鸽青年志愿者协会、大学生艺术团、校广播台、北师青年报 社、学生科协、青年媒体中心主席团副职 |
优秀 |
1.0 分 | |||
合格 |
0.8 分 | ||||
党支部支委,院团委各部部长,院学生会各部部长,院新媒体中心 副主任,班长,团支部书记,校学生会部门负责人;校青春讲师团部 长;青年团校、白鸽青年志愿者协会、大学生艺术团、校广播台、北师 青年报社、学生科协、青年媒体中心各部门部长;校团委社团工作部、 白鸽青年志愿者协会各中心主任;校青春讲师团、大学生艺术团各分 团团长 |
优秀 |
0.7 分 | |||
合格 |
0.5 分 | ||||
院新媒体中心部长,学校正规学生团体/社团负责人正职(社长),青 年团校、白鸽青年志愿者协会、大学生艺术团、校广播台、北师青年报 社、学生科协、青年媒体中心各部门副部长;校团委社团工作部、白鸽 青年志愿者协会各中心副主任;校青春讲师团、大学生艺术团各分团副 团长;白鸽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项目负责人 |
优秀 |
0.5 分 | |||
合格 |
0.3 分 | ||||
院团委各部部员、院学生会各部部员、院新媒体中心成员、雪绒花使 者(需取得结业证书并承办过校级雪绒花基金项目)、获校“文明宿 舍 ”称号的宿舍长 |
优秀 |
0.3 分 | |||
合格 |
0.2 分 |
补充说明
1.任一专业课不及格者均不具备推免申请资格。专业成绩需在本年级排名前70%。
2.推免申请艺术专业学术型同学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推免申请艺术专业硕士研究生须通过学校学位英语 考试。
3.所有加分材料取得时间需在 2022年 9 月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之间。
4.国创、北创、校级基金科研项目,同一级别项目只计一次,不能累计,取最高分值。
5. 挑战杯、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同一年申报项目不同级别内只计分数最高的一项,不能累计;不同 级别内不同项目可以累计。
6.发表的论文必须是规范的学术研究论文,不含文学创作;发表刊物不含各类增刊、副刊、特刊等, 每篇字数 不少于 3000 字;论文用稿通知不加分。
7.同一刊物同一期发表多篇文章,按照1篇计算。
8.奖励级别的判定,严格以证书的主办单位级别和公章规格为准。
9.考虑个人项目与集体项目的差异,多人获得的奖励,分数除以得奖人数。
10.国家权威机构包括如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宣部国家电影局、中国作家协会、中国音 乐家协会、中国舞蹈家协会、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电影家协会、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等及各 国家级一级专业学会,如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组织的比赛。省级权威机构参照国家级权威机构类推。
11. 专业学科竞赛级别由各系推免资格审查小组最终认定(各系应成立由系内专家和系务会成员组成的推免资 格审查小组,成员名单上报学院院务会通过)。
12.北京大学生电影节、“ 电影下乡—新时代大学生美育支教行 ”以组委会统一出具的证明为准、“四有好老
师”奖励计划、音乐剧《往事歌谣》《无负今日》活动加分以组委会工作人员名单为准(如有特殊情况需组委会 秘书长出具书面说明)。
13.学生工作职务原则上需满一年(或满一届)。兼任数职者可以累加,但同一学生组织内只取最高分;校级组 织测评分为95分(含)按优秀等级加分;自入学以来一直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宿舍长、雪绒花使者职务可 获得相应加分,未满时限者,则以学年为单位计。
14.2023级起,学生工作部分所列出的学校学生工作职务,将对应新版《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社会工作综合测评 加分建议表》,具体细则将以2025年秋季学期发布的《艺术与传媒学院研究生推免细则》为准。
15.按教育部有关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情况,遵照《北京师范大学退伍大学生士兵推荐免试攻读研 究生工作选拨细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