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人数
兰州大学202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25名。
二、招生专业
2026年,我校除以下学院部分专业(详见下表)不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外,其他专业均可报考。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021 |
资源环境学院 |
070503 |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
0705Z1 |
城市区域与规划 | ||
0705Z2 |
地球系统科学 | ||
070905 |
第四纪地质学 | ||
081500 |
水利工程 | ||
085701 |
环境工程 | ||
085900 |
土木水利 | ||
026 |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
所有专业都不招收 | |
027 |
核科学与技术学院 |
所有专业都不招收 | |
028 |
生态学院 |
所有专业都不招收 | |
032 |
动物医学与生物安全学院 |
所有专业都不招收 | |
036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所有专业都不招收 | |
037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所有专业都不招收 | |
038 |
护理学院 |
所有专业都不招收 | |
061 |
文学院 |
所有专业都不招收 | |
064 |
哲学社会学院 |
所有专业都不招收 | |
069 |
管理学院 |
120200 |
工商管理学 |
071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所有专业都不招收 | |
072 |
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 |
所有专业都不招收 | |
079 |
高等教育研究院 |
所有专业都不招收 |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兰州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高校学生〔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应征入伍退出现役。
5.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见兰州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备注内容,下同)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1、2、3项的要求。
(2)须满足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5.报名参加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1、2、3项的要求。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已经获得口腔相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6.报名参加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1、2、3项的要求。
(2)护理学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其中应届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往届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
7.报考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3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在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
(四)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报名
(一)考生须按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的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信息确认手续。网上报名应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编号,网上信息确认时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三)兰州大学将按有关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准予考试。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初试、复试
见《兰州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六、录取
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自主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由兰州大学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一般不高于本单位相应学科专业普通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要求),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其他录取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兰州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政策执行。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执行。
学校名称:兰州大学 学校代码:10730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8912168
办公地点:城关校区贵勤楼B304室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邮政编码:7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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