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现将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含推免生、专项计划),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4月20日-4月30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院研究生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25-83598936
心理学院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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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4月20日-4月30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院研究生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25-83598936
心理学院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