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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城市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

2023-09-07 10:36 1875 来源:海文考研

浙大城市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


    各位考生:

    欢迎报考浙大城市学院!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工作安排,结合学校实际,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时间

(一)一志愿考生:3月31日-4月2日

(二)调剂考生:4月中旬

    具体时间以各招生学院通知为准。

    二、复试分数线

    我校按照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考生基本要求执行。具体如下:

学院名称

专业及代码

研究方向

复试分数线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计算机与计算科学学院

085400电子信息

计算机技术

273

38

57

软件工程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085400电子信息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

273

38

57

控制工程

工程学院

085900土木水利

土木工程

273

38

57

艺术与考古学院

135100艺术

艺术设计

362

40

60

三、复试方式

各招生学院全部采用现场复试。

四、成绩占比

以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的权重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复试考核内容

我校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重点考察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外语听说能力等。具体考核形式以各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为准。

六、复试资格审查

请参加复试的考生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并按照学院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一)  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

(二)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1);

(三)  复试资格审查表(附件2);

(四)  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

(五)  复试信息登记表(附件4);

(六)  招生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复试。

七、心理素质测试

我校拟安排线上心理素质测试,具体方式以各招生学院通知为准。

八、调剂

我校部分专业可接受调剂,请达到国家A类线但未被报考学校录取的考生关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发布的调剂信息及调剂要求,及时申请调剂。

九、进校方式

各招生学院提前将进校通行码发送给考生,复试当天考生凭通行码进校。

十、各学院咨询电话

招生学院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计算机与计算科学学院

李老师

0571-88015567

liyujia@zucc.edu.cn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朱老师

0571-88285739

zhufn@zucc.edu.cn

工程学院

吴老师

0571-88285720

wuqiong@zucc.edu.cn

艺术与考古学院

陈老师

0571-88282652

chenruo@zucc.edu.cn



                          浙大城市学院研究生处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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