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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大学考点考生须知 (一)

2023-09-05 15:48 2265 来源:海文考研

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 2022 年 12 月 24-25 日举行。北京大学考点(代码 1101)考场分布在校本部第一教学 楼、第二教学楼、第三教学楼、理科教学楼、光华管理学院 1 号 楼和医学部逸夫楼(请务必看清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切勿走错 考场,贻误考试)。为了确保考试过程平稳顺利,保障广大考生 和考务人员的健康与安全,请在北京大学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认 真阅读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北京市 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 招生考试(初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附件 1)和本文要求,严 格遵照执行。 

一、考前准备 

1.个人健康监测。自 12 月 19 日起,考生须每日进行自我 健康监测。监测期间体温正常的考生,请下载并填写《北京市 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生健康承诺书》(见附件 2),打印签字后于第一场考试入场前提交给监考员。监测期间如 有异常(如出现发热<体温≥37.3℃>、乏力、干咳、腹泻等相关 症状),请及时进行核酸或抗原检测,如结果显示异常必须立即 通过“2023 年北京市研究生考试考生信息采集系统”的“抗原 或核酸检测结果”模块,填报本人 24 小时内的抗原或核酸检测 结果。

2.打印准考证。2022 年 12 月 14 日至 12 月 26 日,考生凭 网 报 用 户 名 和 密 码 登 录 “ 中 国 研 究 生 招 生 信 息 网 ” (https://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 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3.目前尚未返京备考的考生,应密切关注“两地”(本人所 在地和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合理安排行程,尽早返京备 考。考生返京途中务必做好个人防护,抵京后应自觉落实相关防 疫措施,做到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已在京备 考的考生,非必要不外出,以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二、考场分布及交通信息 

因疫情防控和校园管理需要,考生不可在考前进入校园查看 考场情况,且考试期间考点所在校区均不允许校外车辆(含出租 车)进入校园,考生切勿自驾赴考。 考试当天,校本部将为考生开放东门和东南门作为入场通道。 考生务必提前到达指定校门,开考 15 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在 校本部第一教学楼和理科教学楼参加考试的考生,建议从地铁 4 号线北京大学东门站 A 口出,由东门进入校园;在校本部第二教 学楼、第三教学楼参加考试的考生,建议从地铁 4 号线北京大学 东门站 D 口出,由东南门进入校园。 健康监测有异常的考生,须听从现场指挥,凭手机短信和身 份证件从东南门专用通道入场,直接前往光华管理学院 

1 号楼参 加考试。具体考试教室,以短信通知为准。 校本部考场区域分布图如下: 


三、考场要求 

1.考生进入考点必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考试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其中阳性或有疑似症状的考生须全程 佩戴 N95/KN95 口罩。考生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2. 考生进入考场教室前,应仔细检查是否携带与考试无关 的用品,并关闭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注意:准考证上已注明可 以使用计算器的业务课考试科目,应使用无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 的算术计算器。除此之外的业务课考试科目(含全国统一命题科 目)一律不得使用计算器。 

四、考场规则 考生须遵守考场规则,如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或有违纪、 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 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 法律责任。考场规则如下: 

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 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 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 地点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 外逗留,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 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3.考生只准携带疫情防控所需口罩及考试规定以内的考试 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 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 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 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 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4.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 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 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在指定 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 照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 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 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 监考员询问。 

5.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6.开考 15 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交卷出场 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点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7.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 答题。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 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 题过程中只能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8.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 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 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 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 场。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从上到下依次 为答题卡、试卷(均按页码顺序排列)、草稿纸,由监考员逐一收 取。 自命题科目,报考北京大学的考生将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 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需装入原 试卷袋内并密封。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10.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 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 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 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等追究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1.请考生持续关注北京大学研招网通知公告和“北京大学 研究生教育”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及时掌握有关考场安排等最新 通知。 

2.在北京大学医学部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请关注北大医 学部发布的通知要求,并按规定参加考试。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 年 12 月 20 日 


附件 1: 

北京市 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疫情防控 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从考前第 5 天(12 月 19 日)开始,自行进行每 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填写“健康承诺书”。“健 康承诺书”由考生在参加首场考试前交予考点入场检测人员。 

二、所有考生要进行考前抗原或核酸检测,请考生视个人情 况自行做好相关检测安排。须于 12 月 20 日中午 12:00 前通过 “2023 年北京市研究生考试考生信息采集系统”的“抗原或核 酸检测结果”模块,填报本人 24 小时内的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 (12 月 19 日中午 12:00 以后的)。请考生诚信填报,并对此负 责。 

三、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资格审查时所持的有效身份 证件、“健康承诺书”(只在考生参加首场考试时查验,后续不再 查验),测量体温后,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各考点已为考生参加考试制定了专门的组考方案,请考生听 从考点指挥,服从相关考试安排,在相应的考场参加考试。特别 要注意做好应考途中的个人防护。 

四、考试当日,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在考场内按指定 位置就座。考生进入考点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配合考点完成健康检测和身份核验等工作,考生不得因佩戴口罩 影响入场身份识别。考试期间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其中阳性或 有疑似症状的考生须全程佩戴 N95/KN95 口罩。 

附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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