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徽师范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师发﹝2017 ﹞59 号文)的要求,进一步加强 研究生 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积极构建“三全育人”工作格局。经研究决定, 现 面向全校符合条件的教师和研究生公开选聘 研究生 兼职辅导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 一) 本校优秀教职工。
( 二) 综合素质优秀、学有余力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纪律观念,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违纪违规记录。
(三)具备本科以上学历,身心健康,精力充沛,工作时间有保证。研究生原则上能工作满两年。教师每周课时数原则上不超过6 课时。非专业教师的应聘者不得同时再兼任其他工作。
(四)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以及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等工作的能力,了解并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基本原理和工作实务。
(五)有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选聘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需求征集(8 月13 日-8 月14 日)
各 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生工作需要,确定兼职需求,并填写《2023 年 研究生 兼职辅导员需求一览表》(附件1 ),于8 月14 日下午3 点前将材料发送至研工部思教办。
(二)审核发布(8 月15 日-8 月16 日)
研工部 根据各学院实际工作情况,审核各学院上报信息并在8 月16 日统一挂网发布。
(三)学院招聘(8 月17 日-8 月20 日)
1. 应聘者根据各学院兼职辅导员需求情况,结合自身条件选择应聘学院(可跨学院报名), 需求信息 详见 研究生院 网站通知公告;
2. 应聘者填写《兼职辅导员应聘登记表》( 附件2) ,并将登记表送交应聘学院。
3. 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班子、 学位点 负责人组成的选聘工作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学院要对照选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原则上符合条件的均应参加考核),通过规范的笔试、面试等考核方式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考核,最终等额产生推荐名单,并将《2023 年研究生 兼职辅导员拟聘人员一览表》(电子版以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科室邮箱)(附件3 )于8 月20 日下午3 时前报 研工 部。
( 四) 学校公示(8 月21 日-8 月23 日)
学校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并统一公示拟聘用名单。
( 五) 任职聘用(8 月25 日)
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一式三份)(附件4 ),并于8 月25 日上午9 时前向 研工 部报送一份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聘适合岗位要求的教职工和研究生担任 研究生 兼职辅导员,保证选聘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二)严格管理。加强对选聘人员的管理,原则上,兼职辅导员所带学生人数在100 人左右, 原则上 不得跨年级。教职工聘用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届;研究生聘用时间原则上从研一开始,且聘期不少于两学年。学校对完成聘期工作且考核合格者,统一颁发聘书。
(三)注重考核。兼职辅导员实行学校和学院双重管理,其工作职责、要求、管理以及培养培训等参照专职辅导员的相关规定执行。学校每年对兼职辅导员进行工作考核,并与专职辅导员一并组织。各学院党委要根据兼职辅导员的现实表现、工作实绩等,按照相关规定对其客观公正评价,并评定出考核等级。
五、其他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 研工 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 童华卿 ,联系电话:0553-5910249 ,
电子邮箱: yjssjb18@163.com 。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3 年 研究生 兼职辅导员需求一览表
2. 兼职辅导员应聘登记表
3.2023 年 研究生 兼职辅导员拟聘人员一览表
4. 安徽师范大学兼职辅导员聘用协议
研究生工作部
2023 年8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