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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关于制订2022版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2022-03-04 15:36 7185 来源:海文考研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研究生培养方案是表述学校对研究生培养理念、目标定位、要求及措施的纲领性文件,是学校制定教学安排、组织教学过程和实施教学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学校对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基础性文件。为做好2022版研究生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四为”方针,落实“五育”并举,推动研究生教育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坚守育人初心,深化改革创新,不断加强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着力构建符合研究生教育规律的开放式课程教学和实践育人模式,提升研究生学术创新和实践创新能力,形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生培养体系。

二、制订范围

2022年拟招生的各学科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2022年拟招生的各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具体学科(领域)参照《北京科技大学2022年硕士/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三、制订依据

1.《北京科技大学2022版研究生培养方案原则意见》(校发〔2021〕72号)(附件1)。

2.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订应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编制的《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附件2)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附件3)为依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订应以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制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附件4)和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指导性培养方案为依据。

3.各学科(领域)核心课程的设置应以《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附件5)为依据。

4.公共必修课和公共选修课应结合学科(领域)特点从《2022版研究生培养方案公共课程清单》(附件6)中选取。

5.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应参照《北京科技大学工程博士研究生教育建设方案(试行)》(校研发〔2021〕30号)(附件7)制订。

四、工作要求

1.研究生培养方案制订实行学科(领域)负责人制,由研究生培养单位统筹,组成学科(领域)培养方案制订审议小组,制订“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在两个及以上培养单位招生及培养的学科(领域)共享一套培养方案,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由学位授权点日常管理所属研究生培养单位牵头组织。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培养方案需经过调研分析、校内外专家论证、学院教学委员会、学校教学委员会审议等环节,确保培养方案科学合理。

五、其他说明

1.各学科(领域)应在课程设置、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术活动、专业实践、毕业论文和学位论文等培养环节上体现本学科(领域)的培养特色,实现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分类培养。

2.对于以英语为教学语言的学科(领域),需针对全英文授课国际学生制订中英文培养方案。

3.专业拓展课和素质拓展课只需明确学分要求,具体课程设置事宜将另行通知。

4.培养方案的具体编写要求见《2022版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附件8)、《2022版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附件9)。

5.附件2~附件5将单独发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六、进度安排

1.2022年3月18日前完成培养方案初稿并提交至研究生院进行格式审查。

2.2022年5月15日前完成学院教学委员会审议并提交完整版培养方案。

3.2022年5月30日前组织学校教学委员会审议。

4.2022年6月15日前提交培养方案最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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