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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关于2021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政审和调档的通知

2021-05-18 10:51 3678 来源:海文考研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招生单位应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一、政审

1.拟录取考生下载《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考核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政审表)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2.考生将政审表交相关部门填写盖章,并由填写单位装入信封、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应届本科生到本科就读学校或学院党委(总支)办理;有工作单位的历届生,在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暂无工作单位的历届生到街道、居委会、村组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

3.考生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政审表通过EMS寄达我校会计学院。注:考生在寄送政审材料时,请在信封正面写上“研究生政审材料”字样。

政审表接收单位: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会计学院

政审表接收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800号序伦大楼1201室

接收地址邮编:201620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1-67705118

二、考生调档事宜

1.除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外,其他拟录取考生均须填写《2021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调档函信息表》(附件2),并于4月30日前通过学校开设的立信复试考生邮箱(考生编号@lixin.edu.cn),将表格发送至学校复试专用邮箱(fushi@lixin.edu.cn),邮件名称以“考生编号+姓名+调档函接收地址”来命名,如“110471000006660张三调档函接收地址”。学校将于近期通过快递寄送调档函,调档函的寄送地址以《2021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调档函信息表》上填写的信息为准,请注意查收。

2.考生收到调档函后,请立即送交档案所在单位(部门)。考生人事档案须由单位(部门)密封并加盖骑缝章,通过机要渠道或EMS寄至我校会计学院。若以其他方式送达,如有丢失,所造成的后果我校不负责任。

3. 历届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应于5月30日前寄达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应由考生所在本科学校归齐后(包括毕业生登记表)于7月底前寄达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因故不能毕业者不予录取,档案不必寄送。(注: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由会计学院统一调档)

档案接收单位: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会计学院

档案接收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800号序伦大楼1201室

接收地址邮编:201620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1-67705118

三、录取通知书发放

符合如下条件的拟录取考生,经教育部批准后,学校将寄发录取通知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处官网。

1.对于应届毕业生,我校收到政审表且政审合格,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2.对于历届毕业生,我校收到政审表、档案且政审合格、档案齐全,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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