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认真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保证我校各项研究生资助政策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现就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班级遵照研究生手册(2019年版)《景德镇陶瓷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认真做好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认定工作(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比例按在校研究生总数的5%评定)。
2.各班要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班干部为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认真审核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认定申请,并将审核通过的《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汇总上报至研究生院学工办,以便建立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信息档案。(注:申报学生填写《申请表》,并提供所选认定对象类别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本次主要针对2020级同学申请,2018级和2019级同学已经申请备案的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可再次申请认定,没有备案的确属困难的可以此次提出申请。
4.截止时间: 2020年11月27日(仅1天交材料)。
5.报送材料:
以班级为单位交附件纸质表格和汇总表 (交研究生院203办公室);电子稿以年级+班级命名请发至tdyjsy@163.com。
附件:
1、 附件1: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x
2、 附件2:景德镇陶瓷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登记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