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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大学法学院到我院交流

2020-09-08 16:30 2172 来源:海文考研

2017年10月20日上午9:00,延边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蔡永浩、经济学法科教研室主任李海燕、教科办主任韩海燕、学工办辅导员金玲一行4人到我院进行人才培养、学生管理等方面的交流。

 

 

 

会议现场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院长丁文英,党总支副书记段计珍,教师代表萨其荣桂、曹宇、代琴以及办公室主任李俊龙,教务办公室孙美婷,本科生辅导员李璐在法学会议室参加了此次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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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会议伊始,院长丁文英代表学校对延边大学的来访表示了诚挚欢迎。针对延边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蔡永浩提出的问题,丁院长介绍了我院的本科生及研究生培养方案,教学改革及卓越人才培养工作的一些经验与做法。

   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段计珍就研究生招生及学生国际交流问题进行了说明。段书记指出,内大法学院研究生面试在初试和复试环节程序严格,旨在选拔更加优秀的学子。在国际交流方面,法学院提供与邻国交流合作的机会,以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

 

    内蒙古大学和延边大学同作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综合性大学,双方就如何培养少数民族学生展开了热烈讨论。内蒙古大学法学院蒙授法学专业本科生部分课程进行蒙语授课,便于蒙古族学生更好理解、深入学习专业知识,能应用于实践。延边大学经济学法科教研室主任李海燕分享了本校法学教育的经验,并进一步了解了内蒙古大学法学院的教学模式。

    在交流过程中,双方热情饱满,气氛融洽,达到了预期目的,进一步增强了两校法学院的联系。

 

 

 

与会人员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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