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稿)》《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稿)》《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于2020年9月3日召开了2020年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应到委员29人,实到委员25人。经学位评定委员会不记名投票表决,公示无异议后,决定授予博士学位11人,其中工学博士学位10人,管理学博士学位1人。决定授予硕士学位89人,其中工学硕士学位33人,管理学硕士学位3人,理学硕士学位1人,艺术学硕士学位1人;硕士专业学位51人,其中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14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27人,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3人,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7人。 凡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博士:2020年9月3日-2020年12月2日;硕士:2020年9月3日-2020年9月7日),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反映。 (办公地址:主楼一楼东120室, 电话:029-82202268, E-mail:xauatxwb@163.com)。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研究生院 2020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