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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推免细则

2026-09-14 14:35 1236 来源:海文考研

陕西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推免细则
发布日期:2025年8月31日
一、推免名额
1. 2026年推免名额总数、普通推免及专项推免具体人数均以国家推免服务系统最终下达名额为准,学校依据国家下达名额开展全校推免遴选工作。
2. 专项推免包含研究生支教团、本硕连读专项,分别由校团委、教务处单独遴选。
二、推免条件(硬性条件)
1. 本次推免无统一公示的GPA、英语、课程统一硬性数值标准,核心申请条件分类如下,所有遴选均以学校对应专项管理办法为唯一依据。
2. 普通应届本科生:严格遵循《陕西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由所在学院完成综合测评、资格遴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3. 研究生支教团专项:符合《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支教团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由学校团委负责综合测评与遴选。
4. 本硕连读专项:符合《陕西科技大学本硕连读学生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由学校教务处负责综合测评与遴选。
5. 通用硬性要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无学术不端、弄虚作假行为;无影响推免公平公正的未报备回避关系;遵守学校推免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三、选拔程序
1. 学校推免选拔实行“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公示—学校审定公示—系统备案录取”的完整流程。
2. 个人申请(9月5日前):符合基础条件的学生,根据所在学院通知,按时向学院提交《陕西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及各类相关支撑材料,完成个人申报。
3. 学院初审与公示(9月8日前):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学生申报材料,核算学生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完成院内公示,全程录音录像,留存工作档案。
4. 学院上报名单(9月11日前):学院审核确定拟推荐资格名单,完成内部审定后,将相关登记表上报研究生院,学生申请材料及支撑材料由学院统一存档备查。
5. 学校复审与公示(9月12日前):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审定各学院上报的拟推荐名单,完成校级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6. 最终备案确定名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拟推免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最终推免资格名单以国家推免服务系统审批备案结果为准。后续学生系统报名、确认录取等工作,以推免服务系统公布时间为准。
7. 专项选拔流程:研究生支教团、本硕连读专项的考核、遴选、公示等工作安排,分别由校团委、教务处另行通知执行。
四、综合评分方式
1. 本次官方通知未公示统一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占比及具体加分细则。
2. 根据学校要求,各学院需结合学校总体实施办法,自行制定本院详细的推免综合测评、评分排名实施细则,并上报研究生院备案。
3. 学生最终综合成绩、各项分值占比、加分规则、排名规则均以所在学院公示的专项实施细则为准。
五、特殊情况说明
1. 诚信与违纪限制:推免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材料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违规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免资格,并依规给予纪律处分。
2. 回避制度要求:学生存在相关回避关系未主动报备、隐瞒不报,且影响推免工作公平公正的,学校直接取消其推免资格。
3. 政策适配说明:本通知内容若与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最新招生政策冲突,以官方最新政策为准,学校将及时修订并公示相关内容。
4. 工作监督机制:全校及各学院推免考核环节全程录音录像,设立专项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师生监督,保障推免工作公平公正。
5. 时间变动说明:本次通知公示的时间节点为暂定安排,后续推免相关工作时间、流程调整,均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官方通知为准。


附件:陕西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陕西科技大学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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