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集成电路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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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推免名额
1. 原文未查询到相关信息,未作说明。
二、申请条件
1. 全日制在籍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基础扎实,修完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前三学年课程且成绩优秀。除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普通类同年级同专业可比较性的前三学年学业成绩排名不低于50%。
4. 专业志向远大,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5.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法违纪、考试作弊和其他不端行为。
6. 品行表现优良,无违规违纪处分记录。
三、评审方式
1.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X80%+素质成绩,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
2. 依据综合成绩按专业班级排名。
四、推免名额分配
1. 原文未查询到相关信息,未作说明。
五、时间安排及推荐程序
1. 9月10日前,学院制定推免工作方案,并报本科生院审核。
2. 9月11日,学生自主申请。学生填写《湖北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及承诺书(附件1、附件2),并连同成绩单、有关成果、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所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3. 9月13日,审核和评议。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指定专人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对申请学生进行素质成绩评议,并计算学生综合成绩及排名。
4. 9月16日至19日,学院按照2024年推免生计划数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公示(候补名单排序)。拟推荐和候补名单及相应信息应在学院网站、公告栏公示4天。
5. 9月20日12:00前,上报材料。学院将拟推荐名单(按照推荐顺序排序)纸质及电子文档(附件4)、原始材料(附件1、附件2)、学生的成绩单和学生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原件(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以专业为单位打印,成绩单和排名均需加盖学院章)等交本科生院学籍办。学生的综合素质材料复印件留学院保存备查。
6. 本科生院复审A类、C类推免生材料,将复审结果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校党委集体研究审定。审定后的拟推荐名单在网站公示7天。
7. 9月28日,学校将审定并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上传“推免服务系统”,提请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学校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学校公示及未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8. 9月28日至10月20日,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附件:湖北大学+集成电路学院+2026年+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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