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外国语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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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1. 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在籍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以及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和留学生。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基础扎实,修完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前三学年课程且成绩优秀,同年级同专业可比较性的前三学年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不低于前50%。
4. 专业志向远大,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5. 品行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违法违纪和其他不端行为记录。
6. 申请普通类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者,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通识教育必修课程要求考核成绩在合格以上。
(2)通过本专业四级考试(无全国性专业四级考试的专业除外)。
7. 申请“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创新创业学院免试研究生者,按照校团委、创新创业学院推免方案执行。
二、学院核准课程成绩组成
1. 按照综合测评的总分进行排序。综合测评成绩包含3学年专业课程平均学分绩(80%)和综合素质成绩(20%)。
2. 学业成绩包括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和专业课程的成绩。通识教育必修课程要求考核成绩在合格以上;前三学年专业课程平均学分绩作为计算学业成绩的基础性指标。专业课程是指除通识教育课程(含通识教育课程平台课程、军事训练、劳动教育)之外的所有课程。
三、综合素质成绩评议细则
(一)参军入伍
参军入伍服兵役满1年奖励1分,满2年奖励3分,最高3分。
(二)志愿服务
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提供志愿服务证明材料,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志愿服务类型、层次、时长核算,奖励0.5-2分。
(三)国际组织实习
学生在大学期间到国际组织实习(非毕业实习),提供实习证明材料,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实习单位性质、实习时长核算,最高奖励3分。
(四)科研成果类
1. 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一、二、三等奖者(项目主持人),分别奖励14分、12分、10分、8分;团队成员奖励2分。获“挑战杯”湖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二、三等奖者(项目主持人),分别奖励6分、5分、4分;团队成员奖励1分。
2. 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金、银、铜奖者(项目主持人),分别奖励12分、10分、8分;团队成员奖励2分。获“挑战杯”湖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一、二、三等奖者(项目主持人),分别奖励6分、5分、4分;团队成员奖励1分。
3. 获“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银、铜奖者(项目主持人),分别奖励12分、10分、8分;团队成员奖励2分。获“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级金、银、铜奖者(项目主持人),分别奖励6分、5分、4分;团队成员奖励1分。获“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金、银、铜奖者(项目主持人),分别奖励2分、1.5分、1分;团队成员奖励0.2分。
4. 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CSSCI/SSCI/A&HCI/SCI)上发表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者,奖励6分;在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上发表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者,奖励3分。(均以正式发表为准,仅有录用通知单不得加分,最多按2篇计算)。
5. 获发明专利者,奖励5分;获实用新型专利者,奖励3分。
6. 获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3分、2分、1分。
7. 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主持人),分别奖励3分、1分、0.5分;团队成员奖励0.5分、0.2分、0.1分。
8. 获国家人事部笔/口译二级、三级证书者,分别奖励6分、3分。
9. 获上海外语高级、中级口译证书者,分别奖励2分、1分。
10. 获教师资格证书奖励2分。
11. 获职业类、语言类相关国家认证考试证书奖励1分。
12.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获四级、三级、二级证书者,分别奖励3分、2分、1分。
13. 获剑桥商务英语考试证书高、中级者,分别奖励3分、1分。
14. 参加重要学术/文化交流活动并进行大会发言,奖励0.5-3分。
(五)竞赛获奖类
1. 获A2类专业相关竞赛(详情见《关于公布湖北大学学科竞赛分类一览表(2023年修订)的通知》教学字〔2023〕23号)全国特、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8分、7分、6分、5分;获湖北赛区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4分、3.5分、3分。
2. 获B1类专业相关竞赛全国特、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6分、5分、4分、3分;省级竞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2.5分、2分、1.5分。
3. 获B2类专业相关竞赛全国特、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4分、3分、2.5分、2分;省级竞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1.5分、1分、0.5分。
4. 获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称号者,奖励6分。
5. 获湖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称号者,奖励2-4分。
6. 获湖北大学三好学生等先进称号者,奖励0.5-1分。
(六)其他
1. 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学生与直系亲属外的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学生需提供文献检索、合作者出具学生在该科研和竞赛等中的贡献度等相关证明材料,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将集体研究确定学生是否进行公开答辩。
2. 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3. 综合素质成绩总分上限为100分;学生在同一项目中有不同级别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最高分,不累计加分;弹性奖励加分项目及其他未提及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项目,参照上述级别和规则,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认定奖励分值。
四、推免名额分配
原文未注明。
五、时间安排及材料提交
1. 学生申请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均使用透明文件袋分别装袋,素质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照《外国语学院推免研究生素质奖励项目表》中的顺序排序。
2. 材料提交时间段为:9月4日-9月6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3. 联系人:方丽华,联系电话:88663559。
六、情况说明
1. 所有推免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6日17:00,截止时间后概不接受补充材料。如未能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推免材料,视为放弃资格。
2.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瞒报违纪情况、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湖北大学+外国语学院+2026年+外国语学院关于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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