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师范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5年9月6日
一、学院推免名额
无说明。
二、申请条件
1. 全日制在籍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不含辅修学生)。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基础扎实,修完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前三学年课程且成绩优秀,预计能按照正常年限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4. 专业志向远大,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5.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其他学术不端行为。
6. 品行表现优良,无违法违规违纪处分记录。
说明:学院核准的同年级同专业的前三学年学业成绩排名不低于前50%,且通识教育必修课程要求考核成绩在合格以上。
三、评审方式
(一)推免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及排名依据
根据教育部要求和《湖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湖北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中的相关规定,学生排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学生综合成绩计算包括学业成绩和素质成绩两项,其中学业成绩占比80%,素质成绩实行百分制(应包含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五项因素)占比20%,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0%+素质成绩×20%。
(二)核准学业成绩组成
学业成绩为通识教育课程(含通识教育平台课程、军事训练、劳动教育)之外的所有专业课程平均学分绩,且通识教育必修课程要求考核成绩在合格以上(不计入学业成绩的计算)。前三学年专业课程平均学分绩作为计算学业成绩的基础性指标,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并四舍五入,计算方法为:
专业课程平均学分绩(学业成绩)=∑(课程学分×相应的百分制成绩)/∑(学分)。
(三)综合素质成绩评议细则
1. 社会服务类(本类别总上限为15分)
(1)参军入伍服兵役(上限12分)。
(2)参加志愿服务(上限5分)。
(3)到国际组织实习(上限5分)。
(4)综合类个人荣誉(上限12分)。
(5)社会实践活动获奖(上限12分)。
(6)通过职业资格考试等(上限10分)。
2. 科研成果类(本类别总上限为55分)
(1)发表学术论文。
(2)获批专利、软件著作权(上限10分)。
(3)参加科创项目(上限15分)。
(4)获得科研奖励。
3. 学科竞赛类(本类别总上限为30分)。
四、推免名额分配
无说明。
五、时间安排
1. 8月29日-9月2日,学院制定推免工作方案,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2. 9月3日,在学院网站公布推免工作方案,学生自主申请。学生填写《湖北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湖北大学学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附件1-2),将纸质版材料及有关成果、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田家炳楼216办公室,《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65580651@qq.com,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27-88663256(刘老师)。学生所交推免材料中各项证明、证书、发表时间等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6日,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6日17:30。未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申请视为放弃资格,超过学院规定时间提交的材料无效。
3. 9月7-9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指定专人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对申请学生进行素质成绩评议,并计算学生综合成绩及排名。
4. 9月9-12日,学院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公示拟推荐和候补名单及相应信息(候补名单按专业排序)。
5. 9月12日,学院上报材料至本科生院。
6. 本科生院复审推免生材料,将复审结果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报学校审定,审定后的拟推荐名单公示3天。
7. 9月20日,学校将审定并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上传“推免服务系统”,提请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学校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学校公示及未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8. 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附件:湖北大学+师范学院(田家炳教育学院)+2026年+师范学院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湖北大学师范学院(田家炳教育学院).docx






1209
附件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