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人民武装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年8月16日
一、组织领导
1. 成立推免工作小组,组长:马忻、杨泽泉;副组长:赵锦霞、李凤琴;成员单位:教务办、研究生办公室、学工办全体成员。主要职责:领导本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制定推免生工作细则,组织专家审核小组开展工作,受理学生复议申请,组织完成其他与推免生相关的工作。
2. 成立专家审核小组,组长:马忻;副组长:刘青峰、梅丽;成员:普永贵、吕朝辉、米恩广、聂丽君。主要职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学科竞赛获奖、志愿服务活动等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
3. 成立纪检督查工作组,组长:李何春;成员:龙立、易丽沙。主要职责:确保学院推免工作按学校要求顺利开展,保障推免工作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实施。
二、名额分配原则
1. 学院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学校下达给学院的推免生名额9个,及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支持中华民族共同体二级交叉学科建设的1个名额,结合学院实际分配各专业推荐名额,共计10个推免名额。
2. 初次分配体现公平原则:按照各专业学生人数比重计算分配名额,公式为:专业人数/年级人数×9。
3. 支持中华民族共同体交叉学科建设单列指标原则:根据学校政策,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支持中华民族共同体二级交叉学科建设,1个名额单列给政治学与行政学。
三、各专业分配指标
1. 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4个名额(119÷392×9≈3个,其中支持共同体交叉学科建设指标1个)。
2. 行政管理专业3个名额(117÷392×9≈3个)。
3.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2个名额(98÷392×9≈2个)。
4.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1个名额(58÷392×9≈1个)。
5. 指标名额分配到专业,不到班级,按照学生在专业成绩与综合测评的排名向学校推荐。
四、推荐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好;勤学敬业,富有上进心和团结合作精神;身心健康,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
2. 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院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经学院初审,预期在专业学制年限内能够正常毕业。
3. 诚实守信,品行优良,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专业基础扎实,成绩优秀,单科成绩合格,且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同学中名列前30%,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7以上(含2.7)。
5. 有较高的外语应用水平和能力,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须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
6. 达到上述条件者,根据最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推荐。推免生最终成绩构成为:学习成绩占70%、综合测评成绩占30%。
五、推荐程序
1. 第一阶段(8月11日—15日):学院制定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将实施细则电子版报教务处(课程教师学生中心)教务中心审核备案。
2. 第二阶段(8月16日—20日):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备案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和宣传栏等各渠道公示5个工作日,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院系推免生条件设置。
3. 第三阶段(8月21日—8月31日):学院对2026届毕业生进行动员,开展诚信教育和纪律教育,解读推免生政策。组织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线上申请。假期期间学院先收集学生推免生综合测评加分材料电子版,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先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等加分内容电子版进行审核鉴定。
4. 第四阶段(9月1日—10日):组织申请推免学生线下提交纸质材料,确保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一致。学院组织开展线下综合测评,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拟推荐学生名单、推免生成果加分清单或材料须在本学院网站、宣传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上报推免名单、推免申请材料纸质版等相关材料。需提交材料如下:
(1)《云南民族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纸质版。
(2)大学英语四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3)如有参军入伍并退役的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
(4)学科竞赛获奖情况、优团、优干、三好学生等荣誉证书、学术论文、研究成果(提供证书、成果复印件,另附获奖明细表、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明细表)。
(5)入学以来所有课程的学习成绩(加盖公章)。
(6)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系统申请及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5年9月1日上午9:00至9月2日下午4:00。纸质材料提交地点:博文院524教务办公室(吴若端老师)。
5. 第五阶段:开展综合测评。推免工作小组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按推荐条件严格审查,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多方面审核,并明确给出审核鉴定意见。
(1)注重品德考核。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2)审核辅助材料及开展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在推免系统和学院网站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3)综合评价学生多方面表现。对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推免综合测评成绩。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综合测评时间及地点:2025年9月3日下午2:00开始,地点:博文院524会议室。
6. 第六阶段:完成推选、公示、上报。按照学习成绩占70%(以学校教务系统所有课程中最好成绩的加权平均分为计)、综合测评成绩占30%。推荐结果于开展综合测评当天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满后按学校相关要求上报数据给教务处。
六、综合测评量化加分项
1. 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在此基础上,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进行多方面审核,形成综合测评成绩。
2. 综合测评量化加分项目详见原文件所附表格(网页正文未提供表格具体内容)。
七、反映及申诉程序
1. 师生对本实施细则如有意见,需在2025年8月20日前向学院推免领导小组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依据材料。
2. 申诉人向学院纪委提起书面申请,学院纪委办公室:博文院521,电话65913116。
3. 学院纪委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申诉内容进行审议,并以书面形式答复申诉人。
4. 根据专家委员会审议结果,若推免结果发生变化,将在学院重新公示,公示期无异议后再上报教务处。
八、其他要求
1. 推免材料务必真实有效,材料顺序按照要求排列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提交后不得撤回或修改。
九、咨询方式
1. 教务办公室电话:0871-65913842。
附件:云南民族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人民武装学院)+2026年+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人民武装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拟推荐人选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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