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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文学院2025年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2026-09-14 10:45 1206 来源:海文考研

宁夏大学文学院2025年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年9月2日
一、组织领导
1. 学院成立由党总支书记和行政院长任组长,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担任副组长、中文系主任与副主任、各教研室主任与教师代表为成员的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推荐工作细则和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 组长:王宏武(党总支书记)、胡玉冰(院长);副组长:杨学娟(副书记兼副院长)、刘鸿雁(副院长);成员:柳玉宏(中文系主任)、梁艳(中文系副主任)、杨慧娟(现当代文学院教研室主任)、杨志云(外国文学院与文艺理论教研室主任)、于薇(中学语文教学与基础写作教研室主任)、刘贺(教师代表)。
二、工作安排
(一)推荐条件及程序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具有宁夏大学学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和独立学院学生)。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精神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体健康。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所修课程考试无缺考、成绩无不及格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实践能力。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记录。
5. 品行表现良好,无任何违法乱纪受处分记录。
6. 在汉语言文学专业范围内学业成绩优秀,前三年专业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8(包含学科基础课、通识教育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且在校综合测评平均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进入前30%(含30%);CET-4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综合成绩如果出现完全相同者,按以下条件顺序、依次按数量和质量递进比较,条件满足或相比较更优者推荐上报:(1)以独作或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科研成果;(2)获得校级及其以上奖励;(3)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学业成绩(包含学科基础课、通识教育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教师教育必修课〔师范生〕、教师教育选修课〔师范生〕)以加权平均分的方式排序。
7.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健康的文化活动,具有继续学习的体能基础。
8. 由宁夏大学公派访学学生(以学生处公布的访学名单为准),需具备本办法第三章第六条中的(一)、(二)、(三)、(四)、(五)、(六)、(八)款条件,专业课程平均成绩和在校综合测评平均成绩按其在宁夏大学学习期间的成绩计算。
9. 宁夏大学与上海交通大学联合培养学生依据《宁夏大学与上海交通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工作方案》执行,实行单列计划,不占用学院原专业推免生名额。
10.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金奖、“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金奖获奖项目主持人,学校审核通过后获得推免生资格,实行单列计划,不占用学院原专业推免生名额。
(二)推荐程序和办法
1. 学院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由学部统一报送本科生院备案后及时公布并开展推荐工作。
2.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书院提交申请,填写《宁夏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书院依据学院实施细则审核学生所提交的各类获奖证书、学术成果,并将符合申请条件且自愿申请的学生申请表、附加项目成绩及相关材料交学部。学生在校专业课程平均成绩由学部从学校教学运行保障部教学平台导出并审核确认,在校综合测评平均成绩由书院出具。
3. 对符合申请条件并自愿提出申请的学生,学部以遴选总成绩排序的方式择优确定拟推荐名单,其中附加项目成绩由书院依据学院的《附加项目考核办法》提供。遴选总成绩计算公式:遴选总成绩 = 专业课程平均成绩×92% + 附加项目成绩。其中,专业课程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应修课程学分,满分100分;附加项目成绩按实际分值计算,满分8分。(1)专业课程平均成绩取学生在校前三年专业课程成绩平均分。(2)附加项目成绩主要包括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者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及取得的科研成果、科研竞赛获奖等。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的最高得分不超过2分;科研论文最高得分不超过2分;科研竞赛奖励最高得分不超过2分;志愿服务最高得分不超过1分;国际组织实习最高得分不超过1分。各项统计截止时间为申请推免年度8月31日前。学生在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其最高分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纳入附加项目考核。特殊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于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南大CSSCI、北大核心、社科院核心)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学生与直系亲属或高职称人员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仅作参考,不纳入计分。(3)附加项目考核办法由书院负责、学院配合制定,经审议、备案、公示5个工作日后实施。
4. 学部拟推荐名单上报本科生院审核后公示。
5. 学校审定名单,校内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6. 公示无异议学生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备案。
7. 学生通过系统填报志愿、接收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8. 最终录取及学籍备案以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
9. 未公示、未系统备案不予录取;入学前无学位毕业证、受处分者取消录取资格。
10. 已获推免资格学生,不得报考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三)管理与监督
1. 学院通过党政联席会议集体决策推免相关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可追溯原则,严格审核材料,杜绝弄虚作假,不符条件者直接取消推免资格。
2. 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及利益相关学生需主动报备,隐瞒不报将取消相关资格。
3. 学校纪委全程监督,畅通学生投诉、申诉渠道。
4. 弄虚作假者,取消推免及录取学籍,依规严肃处理。
三、学术专长答辩
1. 学院组建不少于5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具备研究生指导资质的专家小组,审核学生学术专长材料,杜绝抄袭、造假、冒名等问题。
2. 答辩全程录音录像、存档备查,结果公开公示。
四、其他事项
(一)形式审查
1. 学生科研成果需先通过学院形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答辩环节,仅认可本科阶段学业相关核心期刊独作/一作论文。
(二)公开答辩
1. 每项学术成果个人陈述不超过3分钟,专家提问核实个人贡献度、学科相关性。
2. 答辩结论分为通过、降级、不通过。
3. 未按时提交材料、答辩不合格者,不予加分。
4. 答辩结果在文学院官网公示。
无其他事项。
宁夏大学文学院
2025年9月2日
附件1:文学院特殊学术专长审核专家小组名单
组长:胡玉冰(院长);副组长:杨学娟(副书记兼副院长)、刘鸿雁(副院长);成员:柳玉宏(中文系主任)、杨慧娟(现当代文学教研室主任)。
附件2:文学院2025年推免工作附加项目考核办法
一、工作安排
1. 申请人须符合学校推免基础条件。
2. 所有加分成果、证书统计截止时间:2024年8月31日。
3. 学生须在9月9日前向守正书院辅导员提交申请及全套佐证材料。
4. 书院联合学部审核赋分,9月11日前在守正书院官网公示结果。
二、赋分规定(总分满分8分)
(一)参军入伍服兵役(最高2分)
1. 服役满2年计1分;立三等功计1.5分;立二等功及以上计2分,多项立功取最高项,不重复计分。
(二)科研成果(最高2分)
1. 仅限本科阶段学业相关论文,仅取最高等次、不重复计分,亲属及高职称人员合作成果不计分。
2. SSCI、A&HCI、学科TOP1期刊、《新华文摘》全文收录:独作2分。
3. CSSCI期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人大复印资料:独作1.5分。
4. 北大核心期刊:独作1分。
(三)科研竞赛奖励(最高2分)
1. 仅限全国赛三等奖及以上主力成员,仅计排名前七队员,同一项目取最高分不累计。
2. 一类竞赛(互联网+、挑战杯):金奖主持人2分、成员1分;银奖主持人1.5分、成员0.75分;铜奖主持人1分、成员0.5分。
3. 二类竞赛(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赛事):金奖主持人1.5分、成员0.75分;银奖主持人1分、成员0.5分;铜奖主持人0.5分、成员0.25分。
(四)志愿服务(最高1分,择高计分、不累计)
1. 时长认定:250小时以上1分、201-250小时0.6分、150-200小时0.2分。
2. 表彰认定:国家级1分、省部级0.6分、地市级0.2分。
3. 仅认可党政机关、共青团官方盖章证明,社会组织证书不予认定。
(五)国际组织实习(最高1分)
1. 6个月以上1分、3-6个月0.6分、3个月以下0.2分,仅限官方正规国际组织实习经历。
三、注意事项
1. 所有加分项目须提供官方文件、证书原件佐证,超出细则范围的成果由学院推免遴选小组统一认定。


附件:宁夏大学+文学院+2026年+文学院2025 年推免工作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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