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科技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工作须知
发布日期:2025年9月18日
一、基本原则
1. 学校2026年接收工作坚持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
2. 加强监督管理,做到信息公开、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申请条件
1. 接收类别分为普通推免生(含支教团)、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和直博生三类。
2. 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外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普通推免生,申请人须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完成注册,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对攻读硕士研究生有明确规划和目标;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特别是专业成绩突出,英语水平符合申请专业要求;
(5)满足学院接收工作细则中提出的其他要求。
3. 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在部队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的退役军人,符合学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报名条件,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4. 直博生申请人须满足普通推免生接收条件,同时满足:
(1)历年学习成绩优良,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自学、实践和创新能力,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
(2)获省级以上学科竞赛、综合竞赛奖励,或从事过科技活动并获奖或表现突出者可优先考虑;
(3)学校原则上不接收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直博生。
5. 硕士研究生免试生接收人数不超过2026年录取硕士研究生总人数的50%;直博生接收人数不超过2026年录取博士研究生总人数的20%。
三、申请程序
1. 普通推免生和直博生申请人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学院通过系统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通知,申请人须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回复。
2. 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申请人在国家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如实填写信息并填报志愿,国家有关部门审核后,学院向审核通过且符合条件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通知,申请人须在24小时内回复。
四、复试考核
1. 普通推免生和直博生在2025年10月20日前完成材料审核及复试,具体时间及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按国家相关要求组织复试。
2. 申请人在复试前须签订《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3. 学院安排专人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复试小组负责材料审核并实施复试考核。
4. 复试方式由学院自主确定并对外公布,可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同一学院同一专业采用同一种方式,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5. 复试采取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抽取试题等措施,重点考核专业素养、研究能力、科研志趣、创新潜质,可采取笔试、面试、实践能力测试等模式。
6. 普通推免生、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复试参照《西南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直博生复试参照《西南科技大学"硕博连读"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执行。复试满分100分(含材料审核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7. 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分批次组织复试,各批次复试标准保持一致。
8. 参加复试的申请人须到学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健康标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五、录取规则
1. 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时分专业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公示,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须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答复。
2. 参与直博生复试但未进入拟录取名单的申请人,如达到普通推免生条件,按普通推免生录取。
3. 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送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汇总报学校审定并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四川省审批。
4. 被确定为推免生后,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申请过程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
(2)有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或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体检不合格或未进行体检;
(4)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且未能在规定日期前提供认证材料;
(5)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6)拟录取后又报名参加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7)其他不符合国家及四川省相关招生规定。
5. 普通推免生、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奖助政策按学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执行,直博生奖助政策按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执行。
六、工作监督
1. 学校纪委按《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录取监察工作实施办法》监督接收工作,监督电话:0816-6089051(纪委办公室)。
2. 参与接收工作人员须维护公平公正,徇私舞弊将被追究责任;本年度有近亲属及利害关系人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
3. 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及学院网站公布接收工作细则及专业目录,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学校公示时间为7日)。
4. 学院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投诉和申诉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专业专家复议。
七、其他
1.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816-6089115。
2. 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及备案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未经学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者不得录取。
3. 本须知内容如与教育部、四川省和学校文件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四川省和学校文件为准。
(本通知同时涵盖预推免与正式推免流程)
附件:成都中医药大学+校级+2026年+西南科技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工作须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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