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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2026-09-07 07:55 1203 来源:海文考研

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9月5日
一、推免工作组织与领导
1. 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研究生院和教务处共同组成工作机构,负责组织、监督全校推荐遴选工作,审议确定推免生名单。
2. 各学院需成立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和研究生教学的院领导、院党委副书记及相关专业学术带头人或骨干为组员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加强学院推荐遴选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二、推荐类型
1. 2025年推免名额类型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研究生支教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
2. 以上两类名额均可用于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术型和专业型均可),推免生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
三、推荐条件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含校内转专业学生;不含专升本、专转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的应届毕业生。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上进。
3. 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 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排名名列前茅,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本科阶段所有学习课程无不及格情况;前三年(五年制前四年)必修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前35%以内。
5. 英语CET-4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外语类专业学生,国家外语专业四级成绩须达到良好及以上水平。
6. 身心健康,达到研究生入学健康标准。
四、推荐名额
1. 学校推荐名额分配原则:考虑与招生专业相关的本科毕业生生源状况、学院师资现状、博士点、学科评估、优势学科平台等因素,以及2011学院人才培养需要。
2. 各学院应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推荐工作,公示的推荐名单不得超过规定限额;可按照所在学院应届毕业生人数的0.5%(四舍五入)确定候补名单(需公示)。
五、推荐程序
1. 各学院根据本通知制定推免生遴选的具体工作办法,做好宣传及组织工作。
2. 学院推荐、公示: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交免试推荐申请表,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进行综合考核,征求任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及同班同学意见确定初选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
3. 学校审核、公示:学院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研究生院和教务处向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评议确定全校推免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传至推免系统,待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推免生应于规定时间内在推免系统完成注册。
4. 接收阶段:推免生在推免系统进行报考、确认复试和待录取通知等,无需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
六、工作安排
1. 9月5日:各学院提交推免工作小组名单和《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至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2. 9月5-6日: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推免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并按照学院推荐办法进行推荐排序;排序成绩由学业综合成绩与全面发展综合成绩两部分构成,全面发展综合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
3. 9月11日前:各学院在学院网页上公示初选名单,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9月13日16:00前将推荐学生申请材料、推荐学生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推免工作小组决议等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
4. 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议,确定拟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
七、推免工作具体要求
1.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 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的基础遴选指标,原则上使用学生相关课程的首次成绩作为遴选推荐;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不得擅自降低推免选拔标准。
3. 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可将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纳入遴选指标体系;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推免生名额。
4. 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科研创新成果和参赛获奖须经学院分专业材料审核专家小组(不少于5人,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审核鉴定;需组织学生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全程录音录像;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特殊学术专长须在推免系统和学院网站上公示。
5. 严格甄别国际组织实习经历,认定范围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建立的平台(https://gj.ncss.cn/job.html)公布的实习项目为准,由研究生院、教务处和国际合作处共同审核认定。
6. 加强综合考核,考查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以及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
7. 规范推免生遴选工作,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对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8. 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的应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
9. 加强信息公开,公示内容应包括学生姓名、推免成绩排名(含学业综合成绩与全面发展考核情况)、推荐顺序等;公示期间内容不得随意变动,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另行公示。
10. 推免工作小组对学院推免工作负全部责任,对存在异议的问题应及时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并做好解释。
11. 各学院严格执行推免生名额和选拔标准,不得擅自开展未经批准的推免项目、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条件的学生单列计划、不得擅自降低推免遴选标准;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报送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八、报送材料要求
1. 《推荐申请表》纸质版需学生本人手写签名。
2. 学生成绩单纸质版由学院统一从学校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下载,并负责审核、签字、盖章;电子版命名方式为:身份证号_姓名。
3. 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意见复印件(审核鉴定原件学院留存)。
4. 《推免生名册》纸质版需学院签字盖章。
5.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纸质版需学院签字盖章。
6. 上述所有材料纸质版均使用A4纸打印。
九、其他
1. 已经获得推免资格,但在毕业前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到学校相关处理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2. 请各学院推免小组务必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位相关同学,并提醒同学们注意推免工作时间节点,珍惜推免资格,避免名额浪费。
3. 师生对推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校纪委和研究生院反映。
4. 联系方式:校研究生院:025-58139194,yzb@njtech.edu.cn;校纪委:025-58139069,jubao@njtech.edu.cn。
5. 附件:1.南京工业大学2025年免试推荐申请表;2.南京工业大学推荐免试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附件:南京工业大学+校级+2026年+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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