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5年3月27日
一、总则
1. 本办法适用于集美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
2. 推免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推荐条件
1. 申请者须为集美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 学业成绩优秀,专业排名须符合学校规定比例,无不及格课程记录。
3. 外语水平达到学校规定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标准。
4. 具备较强的科研潜力和创新意识,在学术竞赛、科研项目或论文发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
三、推荐程序
1. 学校发布推免工作通知,明确当年推荐名额及具体要求。
2.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综合考核(含面试、答辩等环节),确定拟推荐名单。
4. 拟推荐名单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 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6. 学校审定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最终推荐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名额分配与管理
1. 推免名额由教育部下达,学校根据各学院应届毕业生人数、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质量等因素统筹分配。
2. 推免名额不得挪用或超计划使用,推荐名单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五、监督与纪律
1. 推免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师生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相关学生推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 学生对推免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六、附则
1. 本办法由集美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办法同时废止。
联系方式:集美大学教务处(地址:厦门集美学村(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185号),邮编:361021)
来源URL:https://zlb.jmu.edu.cn/info/1635/7932.htm
附件:集美大学+校级+2026年+集美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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