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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博)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办法的通知

2026-09-07 07:52 1200 来源:海文考研

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博)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年3月10日
一、推荐对象及基本条件
1. 推荐对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定向生(原定向单位书面同意推荐的除外)。
2. 申请免试攻读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的学生,仅限培养高中师资的师范专业。
3. 有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4. 基本条件: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勤奋学习、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创新意识和专业能力;毕业时获学士学位,毕业前无受处分记录。
二、推荐类型、名额及具体条件
1. 普通推免类型包括: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卓越计划)及其他。
2. 总名额以当年度上级文件为准,学校综合考虑各学院近三年考研情况、上一年度推免工作完成情况、学科建设及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等因素确定分配名额;初阳学生推免名额按招生计划的10%统一分配至有关学院。
3. 数模竞赛国家级最高奖获得者(排名前三)、“互联网+”大赛、“挑战杯”竞赛国家级最高奖(排名前三)及次高奖(排名第一)获得者,推免指标不超过总名额的8%,统一分配至学生所在学院。
4. 普通推免具体条件:在校期间历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前30%(初阳学生前80%);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四级425分及以上);非英语专业雅思6.0或托福80分以上,英语类专业雅思6.5或托福90分以上视为符合英语要求。
5. 竞赛获奖者条件放宽:数模竞赛国家级最高奖(排名前三)、“互联网+”大赛、“挑战杯”竞赛国家级最高奖(排名前三)及次高奖(排名第一)获得者,绩点专业排名前50%,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艺术类、体育类浙江省大学外语三级60分及以上)。
6. 全国重大专业赛事冠军并代表国家参加国际赛事的运动健将及以上高水平运动员,绩点专业排名前50%。
7. 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支教团):名额以当年度上级文件为准,具体条件由校团委另行下文。
8.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硕师计划):名额以当年度上级文件为准,各学院名额原则上按实际有效报名人数占比确定;条件为志愿到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服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同等条件下师范类专业学生优先推荐。
9. 硕师计划培养方式:被录取学生作为编制内正式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3年,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任教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第四年到培养学校脱产集中学习1年,毕业获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10.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补偿计划):名额以当年度上级文件为准,具体条件同普通推免。
三、推荐程序
1.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制订并公布学院推免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推免生遴选、审定推荐人选;专家审核小组由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组成(不少于5人),负责审核鉴定学生科研创新成果、组织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结果公开公示。
2. 学院推免工作实施方案须以文件形式正式发文公布,推免工作小组、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3. 推荐过程中突出考查学生一贯学业表现,不专门组织遴选考试;推免综合成绩取原始平均学分绩点经增值比折算后的绩点与各类加分后的平均学分绩点的较大值。
4.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仅作为参考,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5. 学院将拟推荐名单(按分配名额1:1.2推荐)公示3天后,与由学生签名后的《承诺书》一起交教务处。
6. 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免生名单,以书面或会议形式向学校党委汇报后,公示7天。
7. 推免名单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8.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注册并支付报名费,网上填报志愿。
四、其他说明
1. 各推荐类型(包括小类)之间不得兼报。
2. 凡在推荐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成绩不实等舞弊行为或曾有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并追究推荐单位有关责任人责任。
3. 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的应主动报备。
4. 凡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不发放就业协议书(硕师计划除外),不得参加当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如有违规,一经查实,即取消优秀毕业生评选资格。
五、推免工作举报邮箱:jwk@zjnu.cn
六、本办法从2023级学生开始施行,若与上级有关要求不一致,以上级文件为准。
七、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邮编:321004,电话:0579-82282402,电子信箱:jwc@zjnu.cn


附件:浙江师范大学+校级+2026年+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博)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办法的通知.docx
附件:
浙江师范大学+校级+2026年+1.浙江省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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