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师范大学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发布日期:2024年9月2日
一、工作原则
1. 坚持以德为先、科学选拔、全面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突出考查学生一贯学业表现,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最基础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2. 坚持客观评价,选拔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
3. 坚持公平公正,严肃工作纪律,明确推荐标准,信息公开,接受监督,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4. 坚持以人为本,利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做好推免报名工作。
5. 坚持回避原则,凡有亲属参加选拔的人员一律回避。
二、组织管理
1. 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的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研究生处、团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教师代表,负责全校推免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 各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细则制定及推免各环节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三、基本条件
1. 纳入国家教育部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 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前三学年平均综合测评成绩排在同专业前50%,且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在同专业前20%(“研究生支教团”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前50%)。
6. 申请“研究生支教团”“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等专项推免计划的学生还需满足各相关计划实施文件的要求。
四、名额分配
1. 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推荐计划及2025届应届毕业生人数确定各学院基本推免计划,并统筹部分计划用于国家重大战略和急需学科、学校高水平学科及博士点学科的人才选拔。
2. 各学院可在本学院各专业间统筹考虑计划分配方案,避免简单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比例安排推免名额。
3. 学院推荐时可按学校下达推免计划的120%进行拟推荐。
4. 学校单列部分计划用于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英语(师范)、汉语言文学(师范)、历史学(师范)、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物理学(师范)、化学(师范)、生物科学(师范)、地理科学(师范)和体育教育(师范)10个专业推荐优秀生源免试攻读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
五、组织要求
1. 各学院制定推免工作细则,强化对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参加推免招生的监管。
2. 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组织专业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学术与创新、实践与服务等,以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等作为测评指标。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及以上期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3.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推免学生,专业考核成绩按满分计:
(1)学科竞赛类: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家级高水平学科竞赛并获得规定位次的个人奖励,A1类第一奖励等级前三位、第二奖励等级前两位、第三奖励等级首位,或A2类第一奖励等级前两位、第二奖励等级首位。
(2)体育竞赛类:体育类专业学生在国际比赛(限全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国家体育总局派出参赛,不含邀请赛)或全运会、全国顶级联赛、全国锦标赛、全国学生运动会等全国比赛取得(羽毛球、乒乓球、射箭、足球、篮球等项目)前8名(集体项目须为绝对主力),或在省运会、省学生运动会等比赛中获得以上项目冠军。
4. 学院合理设置各测评指标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5. 最终综合成绩中,学分绩点所占比重为90%,专业考核成绩所占比重为10%。
六、工作程序
1. 学院公示本单位推免工作细则和各专业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计算平均学分绩点的课程范畴为:师范类学生包括教育教学理论课程、政治英语类课程、专业核心课和专业拓展课;非师范类学生包括政治英语类课程、专业核心课和专业拓展课(体育成绩须及格)。
2. 学院组织符合推免生基本条件的学生报名申请。
3. 学院对报名学生资格进行审核,根据推免工作细则通过专业考核等程序确定最终综合成绩排名。
4. 涉及科研成果、竞赛获奖成绩测算的,学生需提交论文专利、竞赛成绩、获奖及排名等证明材料,成果截止日期为当年推免通知下发日期。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
5. 学院按最终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拟推免学生名单、专业考核中各类申请及专家组意见等材料须公示3天。
6. 学院将满足平均学分绩点推荐范围但未被推荐的学生及原因汇总到《曲阜师范大学符合推荐条件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序表》,主动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须本人签字确认。
7. 学院将拟推免学生汇总到《曲阜师范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基本情况表》并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8. 学校根据学院推荐顺序和推荐名额确定最终推免生名单并按规定公示。
9. 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报名。
七、日程安排
1. 9月6日前:学院公示各专业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综合测评成绩排名,通知学生查看本年度学校相关推免通知文件。
2. 9月10日前:学院组织符合推免生基本条件的学生报名申请。
3. 9月11日:学院公布本单位推免工作细则。
4. 9月13日前:学院对报名学生资格进行审核、选拔考核、确定最终综合成绩排名并公示。
5. 9月14日9:00前:学院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送拟推免学生名单。
6. 9月15日-21日: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公示,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上报推免生名单。
7. 9月22日以后:通过上级部门审核的推免生网上注册,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报名。
八、提交材料
1. 9月9日9:00前:各学院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本单位推免工作细则(需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内容包括学院推免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专业考核计算办法及形式、组织实施程序等)和《XXX学院校内教工子女参加推免统计表》。
2. 9月14日9:00前:各学院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拟推免生公示的书面材料、《曲阜师范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生基本情况表》(按最终综合排名排序)、《曲阜师范大学符合推荐条件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序表》(分专业填写),材料均需由学院推免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将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拟推免生PDF扫描版本科成绩单(以身份证号和姓名命名,如370881199907013456_张三.pdf)发至邮箱:yanzhaoban10446@163.com。
九、其他
1. 研究生支教团由学校团委组织推荐,为定向推荐,所有支教团推免生均需推荐到我校相关研究生专业就读。
2.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专项推免计划工作方案另行通知。
3. 教育部下达推免名额时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4. 2025年推荐工作于2024年9月28日前结束,2024年9月29日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10月20日前结束。
5. 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目录查询、信息注册、报考备案、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接收复试和待录取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未经公示和备案的推免生录取名单一律无效。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2025年硕士研究生的报名和考试。
6. 各学院须严格按本办法和推免工作细则做好推免生资格审核工作,对违反规定或徇私舞弊的单位或个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7. 如学院实际推荐名额达不到学校分配名额,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推荐情况调剂给申请人数较多的学院。
8. 学校设立举报电话:0537-4455668、4455327、4455662,举报邮箱:yanzhaoban10446@163.com。
9. 对于不符合推荐要求的,何时查实何时处理。
10. 未尽事宜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联系人:王其涛、张冠雄,联系电话:0537-4456013、4456018。
(本通知同时涵盖预推免与正式推免流程)
附件:曲阜师范大学+校级+2026年+曲阜师范大学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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