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201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4年9月7日
一、推荐免试生组织领导
1. 在学院已成立的院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推荐工作。
二、推荐免试对象
1. 参加推荐免试生遴选的申请人必须是学院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化学专业由校理学院负责推荐)。
2. 推荐对象的业绩终算时间为第七学期(五年制为第九学期)开学前(当年9月1日前)。
三、推荐免试生遴选原则和条件
1. 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
2. 必备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学习成绩必备条件:英语已通过国家六级考试;前六学期主要课程(指该专业的通识课程、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主干课程)平均学分成绩点数不低于2.5,且在本专业名列前15%,专业成绩排名相同时,参考综合素质;学科的通识课程、基础课程和专业主干课程无补考记录;
(4)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并且体育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5)毕业时能获得学士学位。
3. 破格推荐免试:根据《南昌大学破格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实施。
4. 推免协议:在公示无异议后,凡拟录取的推免生须签订《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违反协议书规定的推免生,学院将不安排就业推荐。
四、推荐免试生名额
1. 20名(含两名候补学生)。
五、推荐免试生工作程序
1. 发布规章:由教务处公布推荐工作的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
2. 个人申请:凡符合推荐免试生遴选条件的学生可在规定日期内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的资格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3. 资格初审:学院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遴选条件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测评,择优确定推荐的初选名单,经审核后及时在学院范围内公布。
4. 确定资格:学院将公示无异议后的初选名单汇总表上报校研究生院。
5. 填报志愿:经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推免生在网上填报3个志愿。
6. 复试通知:各接收院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取得推荐免试生资格的学生发出复试通知。
7. 体格检查:取得复试资格的申请人须参加由各院校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凡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8. 复试:取得复试资格的申请人还须参加各院校组织的专业面试和英语考试,不合格者将自动淘汰。
六、推荐注意事项
1. 推荐免试生工作由院纪检、质管办实施全程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 凡已录取被正式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3. 逾期不报作自动放弃处理,后果由自己负责。
4. 对在申请推荐免试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5. 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6. 本实施办法由学院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251682(教务处)
联系电话(传真):0794-8251682
处长信箱:ndfyjwc@163.com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东临路9号 邮编:3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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