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贵州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贵大研﹝2025﹞28号)文件精神,为保证我院相关工作有序、规范地进行,加大对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提高推免招生质量,现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组织领导学院成立招收推免生工作指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推免生招收选拔、专业复试、接收考核和信息公开等工作。成员由学院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学科研科。二、工作原则
第2页共6页(一)坚持科学选拔基本原则,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二)坚持公平、公正基本原则,确保推免生接收工作科学合理、程序规范。(三)坚持信息公开基本原则,确保推免生接收工作各环节公开透明。三、接收计划我院专业拟接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50%,具体为中国古代文学方向接收2位推免生。招收的推免生均占我院当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四、基本条件(一)申请人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并获得所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人所在学校推荐指标)。(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第3页共6页(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六)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及我校相关要求五、工作程序(一)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可于2025年9月22日9:00起登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按规定进行报名、缴费。(二)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对申请我院的推免生进行择优遴选,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复试通知书,学生应按相关要求及时回复确认。(三)取得我院复试通知的学生持以下考生材料参加复试:5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在校期间学业成绩证明原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及复印件。3.符合规定的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四)按学校规定时间完成复试,并将学院拟接受推免生汇总名单报校研招办。六、复试工作(一)指导思想
第4页共6页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二)复试方式1.复试内容包括材料审核和面试两部分。2.材料审核:学院将组成专家组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打分,满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40%。3.面试:面试过程中重点考察考生专业能力和专业素质,如专业知识深度与广度、思维能力、反应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政治思想等。面试顺序在面试时由抽签决定。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60%。4.复试成绩=考生材料(40%)+面试成绩(60%)(三)报到时间考生须持推免材料及本人科研成果材料于2025年10月10日上午12:00之前到贵州大学人文楼208办公室报到。(四)复试时间及地点2025年10月10日14:30人文楼204七、录取工作(一)录取原则1.根据申请者志愿,分专业按录取成绩排序,进行择优录取,其中未经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第5页共6页2.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后,方被我校录取。3.未缴费、复试和体检不符合规定的推免生不得录取。4.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的,或受到处分的,将取消录取资格。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二)录取成绩录取成绩=本科加权平均成绩×50%+复试成绩×50%。八、其他1.根据教育部时间安排,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在贵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http://gs.gzu.edu.cn/)。2.对在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复试资格。3.已录取的推免生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学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