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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招收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025-10-06 11:26 1200 来源:海文考研

2026年招收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关于加强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校党字〔2021〕126号)和《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2〕25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组织与管理

第一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书记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第二条 各招生单位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相关领导及纪委书记等参加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推免生接收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审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推免生接收工作方案,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事项均须以书面或会议形式向本单位党委汇报。

第三条 按学科或培养方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成立面试小组(一般不低于5人),在学校和各招生单位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工作,负责制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规范、程序,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 各招生单位在复试过程中须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

第二章 报名条件和招生专业

第五条 已取得本科就读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者均可报名。

第六条 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社会责任感强,诚实守信,品行优良,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第七条 考生须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恪守学术道德规范。

第八条 我校仅全日制专业接收推免生。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招生学科有推免预分计划的均可接收推免生报名;直博生招生学科可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查询。

第九条 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均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志愿,网址:http://yz.chsi.com.cn/。

第三章 复试原则

第十条 复试须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第十一条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在考核专业知识的基础上,通过对考生大学期间的学业综合成绩进行考核等方式,加强对其一贯学业表现、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

第十三条 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应量化。

第四章 复试主要内容和形式

第十四条 复试形式由各招生单位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可统一采用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复试形式确定后务必提前通知考生复试时间、地点、形式及注意事项等。

第十五条 复试重点考察考生相关专业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科研道德;英语基础、口语和专业英语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等。

第十六条 复试过程中要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

第十七条 同一学科(专业)的复试时间、复试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第十八条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小组须对每位考生复试过程做好记录,认真填写考生复试成绩评定材料中各项内容,妥善保管备查。

第五章 录 取

第十九条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者为有效备录人选。

第二十条 遵循“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分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按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从有效备录人选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各招生单位接收推免生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各全日制专业必须留出一定比例招生计划用于考试招生方式选拔考生(每名导师每年限招收1名“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生)。

第二十一条 推免生完成当年录取手续后,本人可在协调安排好本科阶段最后学年相关事项的前提下,经培养单位和导师同意后,可申请提前进入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特别优秀的可申请录取为直博生,并与导师协商培养条件。

第二十二条 二级招生单位有权在导师间调剂拟录人选。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60)。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弄虚作假,失信者。

(5)无特殊正当理由拒不服从调剂导师者。

(6)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者。

(7)其他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者。

第二十四条 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推免录取后受到处分的学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

第六章 入学和培养

第二十五条 获准提前进入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的推免生,硕士阶段学习时间(含提前学习阶段)不得少于3年。硕士阶段学习时间满2年后,可申请硕博连读。直博生入学时间与统招博士生入学时间一致。

第二十六条 提前进入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的推免生,研究生学费按正式录取当年的标准执行。未取得研究生学籍前免缴研究生学费,发放四等学业奖学金 2400元/年。

第二十七条 提前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的推免生资格如果被取消,则停止相应待遇,所学课程成绩取消,学分作废。

第二十八条 按照《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严格培养环节管理,实行动态考核和中期分流。

第七章 日程安排和流程

第二十九条 凡符合我校接收条件,且有意愿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开放期间登录提交志愿(确保学信网上注册的手机处于可用状态)。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

第三十条 推免服务系统操作流程

1.各招生单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

2.推免生同学在系统中接收复试通知后,按照通知上的安排准时参加复试;

3.推免生凭身份证登录学校的缴费系统缴纳复试费120元,缴费网址:
https://op.sicau.edu.cn/

4.复试结束后,由各招收单位向拟录推免生发出待录取通知;

5.推免生同学登录研招网接受待录取,完成网上拟录取流程。

第三十一条 研究生院汇总研招网上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学校党委审定后公示。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在实施过程中与教育主管部门当年下发文件政策不一致的,以当年上级下发的文件政策为准。

第八章 监 督

推免生招生工作监督联系方式:

纪检监察电话:028-86291638

研招科联系方式:

QQ群1:1021103073,群2:856067136,群3:924612336

群4:883517792,群5:883492935,群6:820188575,

邮箱:sicauyz@qq.com 短信渠道:13330600943

各二级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https://yan.sicau.edu.cn/info/1027/9598.htm

通讯地址:

雅安校区:雅安市雨城区新康路46号,邮编:625014

成都校区: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211号,邮编:611130

都江堰校区:成都市都江堰市建设路288号,邮编:611830

研究生院网址:
http://yan.sicau.edu.cn/



四川农业大学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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