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理工大学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锂资源与锂电产业学院)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院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遴选工作,根据《成都理工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通字〔2025〕30号)、《成都理工大学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特制定我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2026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严格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制定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彭 强 胡国平
成 员:苏春波 张文涛 周 堃 海春喜 黄荣富 向 伟
张伟彬 陈显飞 李 科 欧阳田 张安国 付宇航
董 飞 刘文丛
秘 书:刘文丛(兼) 梁峻峰
2.学院成立2026年推免生综合表现成绩认定核算小组。综合表现成绩认定核算小组严格按照《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品德、课外活动评分细则》对学生科技竞赛、科学研究、群团工作与社会服务、文体活动、荣誉称号等各类成果、证书进行认定,核准加分值,汇总“综合表现成绩”。
组 长:苏春波 张文涛
成 员:黄荣富 向 伟 张伟彬 陈显飞 李 科 欧阳田
付宇航 刘文丛 董 飞
秘 书:付宇航(兼)
3.学院成立2026年推免生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负责对申请推免学生的学术成果真伪及水平审核鉴定。
组 长:周 堃 海春喜
成 员:向 伟 黄利宏 陈显飞 汪 建 张信凤 黄荣富
赵 旭 张伟彬
秘 书:张安国
二、基本原则及要求
推免生遴选工作各环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确保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推免工作坚持立德树人导向。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
推免工作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将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
所有推免生均应符合我校推免条件并获得我校推免生名额。
三、基本条件
(一)2026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政治思想表现良好,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品德优良,无未解除的处分;
(四)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良,且具有较好的科研创新潜质和较强的专业能力,重修课程不超过2门;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六)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能满足跟踪学科发展最新动态及学术交流的需要。要求截止2025年9月1日前的CET4考试成绩大于或等于425分。
四、遴选程序
(一)学院组织学生按照“成都理工大学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要求进行申报;
(二)学院专家审核小组成员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学生的学术成果真伪及水平审核鉴定;
(三)学院遴选工作小组对学生申报材料复审、确定推荐候选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学院向学校上报拟录取推荐名单;
(五)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拟录取推荐名单,并对审核通过后的名单进行公示。
五、综合评分推荐
(一)学院党委负责考察申请推免学生在政治素养、思想素养、人文素养等方面的政治思想品德表现。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二)对达到申请条件者依据综合评价成绩排序,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从高到低依次推荐。
综合评价成绩=【课程平均成绩*85%+综合表现成绩*15%】。
课程平均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课程平均成绩=Σ(某门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总学分。课程成绩为四年制前三年在校期间本专业培养方案内所有必修(含限选)课程,课程成绩计算采用第一次修读的成绩,补考和重修成绩不用于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课程成绩计算。分为五级制的课程成绩,按下列标准换算为百分制:优-95分;良-85分;中-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55分。
综合表现成绩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遴选指标体系,不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六、公示与审批
(一)在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后,学院将候选人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为期3日的公示,并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术专长生的个人资料和推荐材料同时公示。
(二)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直接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经学院复议、核实,对确实存在问题的候选人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三)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定,通过审定后的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日。
七、志愿填报
学院指导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通过教育部学信中心“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推免服务系统”保障推免生自主报考,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
推免生须到所报考的接收院校参加复试,取得该校的拟录取资格(以“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报教务处备案。
八、工作安排
(一)9月7日:学院组织学生开展个人申报,集中受理学生申请(《成都理工大学2026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报表》在教务处网站下载,申请材料递交时间截至到9月8日8:30),申报书交至学院学生科;学院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二)9月9日前:学院遴选工作小组对学生申报材料复审确定推荐候选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3日。
(三)9月11日前:学院向学校上报拟录取推荐名单。
(四)9月18日前: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推荐名单,并审核通过后的名单进行公示。
(五)取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通过教育部学信中心“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生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九、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属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二)在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领导下,严肃工作纪律,遵循工作程序。
(三)免遴选工作在学校纪委监督下进行,对违反规定或徇私舞弊的单位或个人,将严肃查处。
(四)对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举报监督电话:028-84079525(学院纪委)
电 子 邮 箱 :27983651@qq.com
十、附则
(一)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解释或讨论决定。
(二)“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等专项推免计划参照本办法及有关专门文件开展。
(三)在执行中遇到的特殊问题请书面报告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
202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