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物理学院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地球物理学院根据教育部、四川省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院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由书记、院长担任,并上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学院推免生的遴选工作,指定学院遴选工作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梁平、李怀良、黄建平
成 员:文晓涛、严猛、王兴建、陈学华、邓培林
秘 书:范维俊
(二)按照学校要求成立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推免学生的学术成果、竞赛获奖等进行考察鉴定,我院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文晓涛、严 猛、王兴建
成 员:陈学华、周熙焱、闵刚、陈建华、祖绍环、叶成名
纪委监督:陈进超
秘 书: 邓培林
二、基本原则及要求
(一)推免工作要坚持立德树人导向,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要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学院不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三、申报条件
(一)2026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政治思想表现良好,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品德优良,无未解除的处分;
(四)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良,且具有较好的科研创新潜质和较强的专业能力,重修课程不超过2门;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六)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能满足跟踪学科发展最新动态及学术交流的需要。要求截至2025年9月1日前的CET4考试成绩大于或等于425分。
四、遴选程序
(一)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课程成绩、学科竞赛、社会工作、科技成果、荣誉或奖励证明、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等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由辅导员老师审查、评分认定后交学院遴选工作小组,遴选工作小组组织考核,进行限额推荐、公示,上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等。
(二)各专业推荐名额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各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结合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需求,以及学科专业优势和特色、科研创新实际等情况确定。
(三)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在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后,后续推免过程中若本人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需提交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放弃推免声明给学院备案。
五、综合评分推荐
(一)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指导下,学院党委负责考察申请推免学生在政治素养、思想素养、人文素养等方面的政治思想品德表现,对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二)对达到申请条件者依据综合评价成绩排序,综合评价成绩采用百分制从高到低依次推荐。综合评价成绩=课程平均成绩*85%+综合表现成绩。
(三)课程平均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课程平均成绩=Σ(某门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总学分。课程成绩为前三年本专业培养方案所有必修(含限选)课程,课程成绩计算采用第一次修读的成绩,补考和重修成绩不用于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成绩计算。课程成绩为五级制的,按下列标准换算为百分制:优-95分;良-85分;中-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55分。
(四)《地球物理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表现评分细则(试行)》(见附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后实施。
1、综合表现评分认定范围包括竞赛与获奖、学生工作与社会服务、科技创新与成果三个部分;
2、如某些项目确能证明申请人在思想品德、课外活动等方面具有突出的表现,但未在评分细则中列出的,可向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遴选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是否同意认定及评分。
3、所有申请评分的项目需提供真实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发现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交不实材料,或在科研成果中出现违反学术规范或学术道德的情况,一律取消推免资格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六、公示与审批
(一)在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后,学院将候选人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3日,并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定,并将审定通过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三)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直接向学院或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反映,经核实,对确实存在问题的候选人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七、志愿填报
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通过教育部学信中心“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推免服务系统”保障推免生自主报考,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
推免生须到所报考的接收院校参加复试,取得该校的拟录取资格(以“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报学院教务科汇总,统一报送教务处备案。
八、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申明。对未按规定报备申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二)学院将严格遵守推免政策,严肃工作纪律,遵循工作程序,切实做好学院纪检监督工作,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本学院监督举报电话为:028-84078734(教务科)、028-84075693(学院纪委)。
九、附则
(一)“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等专项推免计划按照学校当年相关文件执行。
(二) 本实施细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最终审定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三)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或讨论决定。
(四) 若本实施细则出现遗漏或与上级、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相冲突的,以上级或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为准。
地物物理学院
202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