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成都理工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通字〔2025〕30号)、《成都理工大学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由学院纪委书记及负责教学工作、学生工作、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教师代表及辅导员等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学院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均简称为“推免研究生”)遴选工作(遴选工作小组名单见附件一)。成立由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组成的专家审核工作小组(专家审核工作小组名单见附件二)。
二、遴选标准与程序
推免研究生采用学生个人申报、学院综合评分推荐。
在推免研究生遴选的各项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原则。
1.个人申报
符合下列条件的2026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可以提出申请(申请表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向学院教务科提交纸质《成都理工大学2026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报表》(表格打印,不可手写);向学生科提供综合考核的所得奖项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
申报条件与办法:
(1)2026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政治思想表现良好,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品德优良,无未解除的处分;
(4)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良,且具有较好的科研创新潜质和较强的专业能力,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内课程无重修、无不及格课程(补考合格视为及格);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能满足跟踪学科发展最新动态及学术交流的需要,要求截止2025年9月1日前的CET4考试成绩大于或等于425分。
2.学院综合评分推荐
(1)学院党委从政治素养、思想素养、人文素养等方面考核申请者政治思想品德表现。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2)学院依据申请人在校期间前三年的本专业(培养方案计划内)课程平均成绩(占85%)和综合表现成绩(占15%)进行综合评分排序,按限额从高到低依次推荐候选人。
(3)成绩记分办法如下:
①按我院教学计划已列入课表的实际开设的课程(含通识必修课程、通识选修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开放选修课程、综合实践类课程、个性化教育课程)计算课程平均成绩。
②课程平均成绩=Σ(某门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总学分。
③课程成绩计算采用第一次修读的成绩,补考成绩不用于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成绩计算。
④五级评分的课程成绩,按如下规则折算:优=95分,良=85分,中=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55分。
(4)综合表现成绩按照《成都理工大学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推免研究生综合考评评分细则》(环工学院[2025]4号)执行。
三、志愿填报
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通过教育部学信中心“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推免服务系统”保障推免生自主报考,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推免生须到所报考的接收院校参加复试。
四、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9月7日12:00。
五、附则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解释或讨论决定。
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
202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