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我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规范有序,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 接收 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3.获得所在学校2026年推免生资格;
4.原则上只接收本校和获批国家一流专业院校的推免生。
二、 复试工作安排
复试为综合能力面试。综合能力面试分专业面试和外语听说测试两部分。专业面试每个考生时间约20分钟,考核知识点为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及风景园林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外语听说测试每个考生时间约10分钟,先进行自我介绍,再回答老师提出的相应问题。
三、复试成绩及录取原则
1.复试综合成绩=专业面试×80%+外语×20%;
2.复试专业面试、外语听说测试成绩均为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以接收;
3.按复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取得拟录取资格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1.在申请直博或复试考核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入学前违反校规校纪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3.入学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4.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的。
五、其他事项
1.本办法由建筑与规划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若通过我院直博生复试,请考生慎重考虑是否接受待录取通知,对于已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我校不予取消。
3.本办法未尽事项,以上级有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