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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办法

2025-09-30 15:33 1215 来源:海文考研

西南石油大学是新中国创建的第二所石油本科院校,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四川省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高等学校。2013年,学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成为入选该工程的100所高校之一。2017年9月,入选为国家首批“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2年2月,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2.申请人必须依教育部规定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接收专业
1.接收专业
030300社会学。
035102法律(法学)。
035200社会工作。
推免生招生专业以研招网正式公布的为准

三、申请流程
1.申请人登录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阅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以及学院的接收办法,并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

2.申请人接受复试通知后,按学院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复试。
3.申请人复试通过后,学院发放待录取通知,申请人需在收到通知后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予答复。
四、奖助政策
目前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主要由国家奖助、学校资助和社会捐助构成。国家奖助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和基层就业学费奖补;学校资助包括生源奖学金、研究生“三助”、临时困难补助、大学生爱心基金以及绿色通道;社会捐助包括中国石油奖学金、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奖、王涛英才奖学金等。
1.生源奖学金用于硕士推免生。具体标准为:
(1)所接收的推免生按学费的50%收费。
(2)接收的硕士推免生生源奖学金8000元/人。
2.法学院给予接收的推免生最高20000元科研创新启动金。具体发放标准为:
(1)在校期间独立或与导师合作发表学校社科处认定的D级及以上论文一篇20000元。
(2)在校期间独立或与导师合作发表学校社科处认定的E级论文一篇15000元。
(3)在校期间独立或与导师合作发表其他大学学报论文一篇5000元。
3.各项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具体评定按国家与四川省财政、教育等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发布的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4.社会捐助奖助学金的设立与具体评定按照设奖单位和学校发布的最新通知或文件规定执行。
5. 生源奖学金由研究生院牵头评定,由研究生院、财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其他奖助项目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牵头评定,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财务处、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若相关奖助项目专门规定负责单位的以该项目规定为准。
五、其他事项
1.推免研究生需全日制非定向在校学习。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录取资格无效:
(1)入学前(考生录取当年学校规定的新生报到第二周周日)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直博生还应取得学位证。
(2)体检不合格。
3.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研究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监督工作
1、法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录取过程、录取结果负责。
2、法学院受理举报部门: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监督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人:张书记
电话:028-83032068     电子邮箱 : zhc149@qq.com

通讯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西南石油大学博学楼AB507-1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单位: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博学楼AB508办公室)
邮编:610500
电话:028-83032026
咨询QQ群号:1044327452

邮箱: swpu-fxyyzb@swpu.edu.cn

八、本章程解释权归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如与上级文件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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