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微信
朋友圈
QQ
微博
取消

文章详情

当前位置:海文考研保研推免正文

化学化工学院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2025-09-30 15:14 1215 来源:海文考研

根据《西南石油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24修订)》(西南石大教〔2024〕55号)、《关于在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通知》(教务〔2025〕112号)等文件精神,依照《化学化工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细则(2025修订)》,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化学化工学院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负责制定学院年度实施方案、确定各专业推免指标、组织开展推免生的考核和选拔、配合领导小组调查和处理推免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等。

组 长:段 明

副组长:蒲冠州、章志华、陈永东

成 员:张辉、唐鋆磊、段文猛、张太亮、任宏洋、朱元强、邓洪波、刘慧敏、董 军、

郑璇

秘 书:白志斌

(二)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以下简称审核小组),代表学校、学院对报名参加推免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组 长:陈永东

成 员:段明、肖国清、解正峰、周家斌、刘宇程、张太亮、李爱蓉、葛性波、刘一丁

秘 书:左浩然

二、推免生选拔范围及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内录取并在我院就读的应届拟毕业本科学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以及“中高计划”等培养项目的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因课程考核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受处分记录,报名时无尚未解除的其它违纪处分。

(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五)所在专业年级教学计划前三年所开设的专业核心课程无未修、补考(不含因缓考参加的补考)、旷考、取消资格记录。

(六)所修课程首次考核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居所在专业年级前40%,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居所在专业年级前40%,排名统计时间以学院规定为准。

(七)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达425分以上(含425分),其他语种参照国家同等标准执行。

(八)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九)根据《西南石油大学本硕连培管理办法(暂行)》(西南石大教〔2016〕151号)文件规定,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学术专长和创新创业成效等方面考核合格的本硕连培学生,可报名申请直接推免资格。此类推荐生占用对应专业的推免指标。

三、推免指标

(一)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指标,我院可在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免试研究生45名(含硕师计划专项指标1人,该硕师计划是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绵阳师范学院建立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该硕士计划推免生定向到绵阳师范学院攻读硕士学位)。学院主动对接国家发展战略,综合基础学科、交叉学科、前沿学科等建设需要和学院学科专业情况,参考各专业应届拟毕业本科学生人数和往届推免、考研情况等,经工作小组会议讨论确定各专业推免人数。同时为避免指标浪费,工作小组按专业指标总数的20%以内(不足1人按1人计)确定候补人选指标。

化学化工学院2026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名额分配

分配方向

应用化学

化学工程与工艺

环境工程

安全工程

化学

硕师计划专项指标

(不限专业)

推免人数

15

15

5

4

5

1

候补人数

3

3

1

1

1

1

(二)若有拟推荐为免试研究生的学生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未获推免资格或放弃推免的,可由本专业已公示为候补人选的学生顺延递补。

(三)各专业的推免指标只能用于推荐本专业的本科学生,若相关专业未能完成推免指标,则剩余指标学院收回,由工作小组重新分配。

四、推免成绩构成

(一)符合推免生选拔条件的在校本科学生均可自愿报名申请参加所在专业的推免生选拔。学院根据参加推免遴选学生的遴选考核成绩,按专业由高到低确定拟推免生及候补人选。

(二)遴选考核成绩由平均学分绩点成绩(9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10%)组成。

1、平均学分绩点成绩实行百分制,由学生所修课程首次考核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按照公式“50+平均学分绩点×10”计算确定,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推免平均学分绩点以本科教学服务平台统计数据为准。

2、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由学生综合素质测评(50%)、拓展能力(50%)构成。其中拓展能力主要有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学习、体育艺术特长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考核指标。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加分最高的一项。

3、综合能力考核成绩评定办法见附件3《化学化工学院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综合能力考核成绩评定办法》。

4、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等特殊学术专长,以及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学习、体育艺术特长等情况。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综合能力考核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5、学院审核小组对报名参加推免遴选学生(含本硕连培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严格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对学生提交的多篇(项)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均给出明确的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予纳入综合能力考核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五、推免时间安排

(一)2025年9月4日,学院根据推免管理细则及学校通知要求,制定《化学化工学院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学院官网(https://www.swpu.edu.cn/hgy/)公布,同时上传“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

(二)2025年9月6日12:00前,学生根据学院公布的推免实施方案,自愿报名申请参加推免遴选。提交材料如下:附件1《化学化工学院2026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研究生自荐表》、附件2《化学化工学院2026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研究生综合能力考核评分表》和相关支撑材料原件,交至明德楼A521辅导员处。附件1、附件2电子档打包发至405362216@qq.com(邮件命名为:专业+学号+姓名)。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推免遴选,逾期不接受材料补交。

根据教育部要求,推免使用的平均学分绩点以学生所修课程首次考核成绩计算结果为准。申请参加推免遴选学生成绩单由学院教学办公室按有关要求通过“本科教学服务平台”导出,导出的成绩单另行通知学生本人到场签字确认。签字代表学生本人对成绩单无异议,推免平均学分绩点成绩与导出成绩单的平均学分绩点一致。

(三)2025年9月8日前,学院审核小组完成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特殊学术专长的审核鉴定和答辩,以及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学习、体育艺术特长等情况的审核认定,并按要求完成学生的选拔工作。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的审核鉴定、答辩结果,以及拟推免学生名单和候补学生名单(含“硕师计划”学生的标注说明)在学院办公区(明德楼A区5楼)信息公开栏和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3日(即9月9日-11日),公示期间,若有学生被取消拟推免资格或放弃拟推免资格,由本专业已公示的候补学生顺延递补。

(四)2025年9月12日12:00前,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推荐学生信息填入《西南石油大学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研究生拟推荐学生综合信息表》,和学生成绩单扫描件一并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2025年9月16日前,学校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各学院拟推免学生进行审定,并将通过审定的拟推免生名单向学校党委汇报,经学校党委审核通过后的拟推免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学校按期上报推免生数据至推免服务系统。

(六)2025年9月17日-9月18日,拟推免学生前往校医院体检。校医院按照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要求完成拟推免学生的体检工作,并将相关学生的体检结果于9月19日前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推免纪律与监督

(一)学院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推免工作,实行推免工作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的须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须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须主动向学院报备申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院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资格。

(二)学院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业成绩的严格管理和规范使用,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资格,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三)为充分保证学生反映问题以及申诉渠道畅通,学院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邮箱。若学生对推免程序、标准、结果存在异议可通过以下电话、邮箱实名反映。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监督电话:028-83037307,邮箱:651289186@qq.com





化学化工学院

2025年9月4日

上一篇: 机电工程学院关于在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中 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实施方案 下一篇:交通与测绘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
关键词: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免费获取考研大礼包

称呼
手机号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邮箱
学历
微信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