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音乐人才,注重并加强对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保证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经声歌系党政联系会决议,声歌系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申请推免的学生须符合中央音乐学院《关于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条件与办法》
二、成绩要求
1.按照第五学期至第八学期的主科成绩平均排序进行专业排名,年级前十五名可参评。
2.第一学期至第八学期各科成绩总优秀率不低于40%。
三、其他要求
1.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解除处分的仍然视为受过处分)。思想政治课程不得出现补考。在院系组织的各种重大演出活动中未经批准缺席超过三分之一(含)者不得参评。
2.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按照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进行排名,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满分100分)=各科成绩总优秀率数字*0.95(满分95分)+BOB加分(满分5分)。
3.BOB加分规则
入选BOB拔尖创新人才加5分。
中央音乐学院声歌系
202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