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音乐人才,注重并加强对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保证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经民乐系党政联席会决议,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 申请推免的学生须符合中央音乐学院《关于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条件与办法》
二、 基本要求
1.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注重全面发展,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工作。
2.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 成绩要求
1.大一至大三(共六个学期)专业课期末考试成绩均在90分以上。
2.在校期间各科成绩总优秀率须达到65%(含)以上。
四、 推免方案
1.须符合上述所有要求。
2.优先推免顺序:
①金钟奖、文华奖、CCTV比赛获奖者;
②入选BOB、台北市民族器乐大赛获奖者;
3.未获得以上奖项的学生,根据当年整体名额按优秀率排名推免。
民乐系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