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音乐人才,注重并加强对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保证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经指挥系党政联席会和支委会决议,指挥系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行优良,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纪律处分(解除处分的仍然视为受过处分)。
二、申请推免的学生须符合中央音乐学院《关于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条件与办法》。
三、思想政治课程不得出现补考。
四、无弄虚作假行为。
五、成绩要求:
1.主科成绩突出,本科第一学期至第八学期,主科总平均分不低于90分;
2.本科第一学期至第八学期各科成绩总优秀率不低于50%;
3.优秀率达标者,按主科总平均分成绩排序推免。
六、积极参加学校、系里组织的各项活动。班会、劳动实践、艺术实践等单项活动未经批准缺席超过三分之一(含)者不得参评。
本《实施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指挥系所有。
中央音乐学院指挥系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