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音乐人才,注重并加强对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保证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经音乐学系党政联席会扩大会会议研究,音乐学系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申请推免的学生须符合中央音乐学院《关于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条件与办法》
二、成绩要求
1. 第一至第六学期主科成绩平均分不低于90分。
2. 第一至第六学期各科成绩总优秀率不低于70%。
三、其他要求
1.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区别专业按照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进行排名,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满分100分)=各科成绩总优秀率数字*0.97(满分97分)+专业获奖、发表专业文章(满分3分)。
2.专业获奖、发表专业文章加分规则
(1)专业获奖:获一等奖加3分;获二等奖加2分;获三等奖加1分。
(2)发表专业文章:核心期刊加3分;其他学报类期刊加2分。
(3)以上加分仅取分数最高的一项,不可多次加分。
(4)专业获奖(论文评比)名录:
中央音乐学院学生论文评比
各音乐专业学会组织的音乐论文评比
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系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