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21〕70号)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浙大发本〔2023〕6号),浙江大学化学系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与录取的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推荐与录取的原则。
严格落实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应当取消其推免资格。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化学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在遵守上级与学校相关文件的基础上,负责对本系推免生遴选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制定化学系推免生的推荐办法,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组长:常务副系主任/副系主任(主持工作)、党委书记
副组长:副系主任、党委副书记
成员:党政班子成员、教育教学科成员
三、免试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
本系推免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以下程序产生:
(一) 推免遴选指标
推免遴选指标包括思想品德评价和学生综合成绩两个方面。
思想品德评价。申请推免的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行为规范,诚实守信,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评定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由系学工评定。思想品德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推免流程。
学生综合成绩由学业评价成绩和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学业成绩和素质评价成绩均以绩点形式计算,素质评价成绩总绩点最高不超过1.0。
2020级:学业成绩=所有课程累计平均绩点(20%)+主修专业课程累计平均绩点(80%);
2021级及以后:学业成绩=所有课程累计平均绩点(20%)+主修专业课程累计平均绩点(80%),其中主修专业课程中的核心课程为1.2权重系数,核心课程为相应培养方案上的专业主干课程/专业核心课程。
素质评价成绩由学生获得竞赛奖励、重大体育比赛、艺术比赛(含表演)、科研成果、参军入伍服兵役、社会服务等加分组成,奖励分累计不超过0.2(以下情况除外:获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三大赛”)国赛加分以《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浙大发本〔2023〕6号)为准,获重大体育比赛、艺术比赛(含表演)者素质评价成绩累计不超过0.5,获其他国家级竞赛最高层级奖者素质评价成绩累计不超过0.3,参军入伍服兵役、支教服务和2+2模式专职辅导员素质评价成绩累计不超过学校上限)。
素质评价成绩加分细则如下:
1、竞赛获奖
在三大赛中,代表浙江大学参赛并获得三等奖(铜奖)及以上奖项且团队自然排名前三的,国赛加分以《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浙大发本〔2023〕6号)为准,获其他国家级竞赛最高层级奖加0.3;获其他国家级各类竞赛第二层级奖加0.2,第三层级奖加0.1;获省级竞赛最高层级奖加0.1。竞赛项目参照“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项目”,同一学生多次参加同一类竞赛获奖的,就高奖励一次,不累计加分,原则上仅对获奖团队自然排名前三的本科生给予加分奖励(第一完成人权重1.0,第二完成人权重0.9,第三完成人权重0.8)。
2、重大体育、艺术比赛(含表演)获奖
省级及以上重大体育比赛、艺术比赛(含表演)获奖,参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浙大发本〔2023〕6号)清单,加相应级别加分上限的50%。
3、科研成果
在高水平期刊上以浙江大学化学系为第一完成单位、以独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加0.1,在核心期刊上以浙江大学化学系为第一完成单位、以独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加0.05。
4、参军入伍服兵役
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加1.0;三等功加0.5;学生在服役期荣获嘉奖、“四有”优秀士兵嘉奖,加0.2,普通参军入伍服兵役加0.1。
5、社会服务
相关部门正式聘任的校、院两级学生会(学生组织)主席团(主任团)成员、兼职辅导员、挂职团委副书记、学院党支部书记、四星级及以上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担任一年及以上班长、团支书等且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加0.05,同一学生不同职务不累计加分。获一项校级及以上荣誉,如:优秀学生、社会工作标兵、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折合绩点为0.05,同一荣誉就高奖励一次,不累计加分。社会服务项累计加分不超过0.1。
6、志愿服务
学校五星级志愿者加0.05。
7、参加国际组织实习
对本科期间有学校认定的四周以上国际组织实习经历或者累计国际化志愿服务小时数≥250小时并有突出表现的学生(不包括国精班项目学生),加0.05。
8、其他
支教服务和2+2模式专职辅导员加分细则制定和成绩核定工作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加分不超过学校上限,得到推免资格后,不得转为普通推免生。参加本研贯通等特殊类型人才培养项目的学生,其推免遵照项目的培养方案或工作方案执行。
(二) 进入推荐名单者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培养方案中毕业总学分中有效学分80%以上,且未修学分不超过35学分。
2、2020级:培养方案上自然科学通识类、专业必修课程及培养方案上要求前三年需完成的实践环节必修课程,均需全部修得学分,外语水平优秀。
2021级及以后:原则上学生须按教学计划修读完应修的必修课程,通过英语水平测试。
未符合上述条件第二条,但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可由3名以上本专业教授(含两位所长)联名推荐,经化学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综合考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公示,通过后参加学生所在专业的综合成绩排名。
(三) 推荐名单产生方法
按照递交申请学生的综合成绩排名,在学校下达本年度推免名额的基础上,按1:1.5比例产生推荐人选。如综合成绩排名相同,则以学业成绩优先。
(四) 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推荐资格
1、被追究法律责任者;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3、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或80分)者;
5、本科毕业时不能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者。
本工作实施办法由化学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学校、教育部等上级部门如有新的要求,按上级文件执行。
本工作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大学化学系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