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印发“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大发本〔2021〕7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浙大本发〔2023〕6号)精神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适用于2024届-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一、组织与领导
成立由分管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教学管理部、学生思政工作部、各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代表等组成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本科教学秘书和本科生辅导员协同完成相关工作。秘书处设在教学管理部。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梅德庆
副组长:瞿逢重、傅慧俊
成 员:黄豪彩、赵西增、潘依雯、胡鹏、闫小龙
秘 书:王旭、吴诗梁
申诉联系人:乐夏瑕,0580-2092124,lexiaxia@zju.edu.cn
二、推荐条件
推免生的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并符合以下基
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
2.身心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行为规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有一定的科研经历,学习刻苦、勤奋,学业成绩优良,原则上学生须按教学计划修读完应修的必修课程(重修课程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前三年应修尽修课程中,所缺课程或未获得学分的课程按照0绩点计算),培养方案中毕业总学分中未修学分不超过35学分,经初审能按4年学制预期毕业。
4.已获得第二课堂学分不少于3分,第三课堂学分不少于1.5分,第四课堂学分不少于1.5分。
二、三、四课堂学分数据以学校本科生院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提供的数据为依据,以学校发布的推免报名截止时间为数据采集时间,过期不取。
5.本科在读期间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且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学生报名流程
学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前,登录教务系统(http://zdbk.zju.edu.cn/)递交申请;在学院公示推荐名单后1天内(截止下午5点前)将“海洋学院****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纸质版(附件2)交行政楼227室,过期自动放弃;PDF格式的成绩单,以“身份证号_姓名”命名,按时发送至wangx2006@zju.edu.cn。
四、推免遴选方法
推免遴选指标包括思想品德评价和学业综合成绩两个方面,
其中学业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学业
成绩、素质评价成绩均以绩点形式计算。根据学业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原则遴选拟推免学生。如学业综合成绩相同,则以学业成绩、素质评价成绩顺序进行排名;如学业成绩、素质评价成绩处于相同水平的情况下,外语水平测试通过者优先考虑。素质评价加分不超过1.0。
(一)思想品德
思想品德评定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考核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推免流程。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包括:
1.本科在校期间受过学校纪律处分的;
2.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认定的思想品德不合格者。
(二)学业综合成绩
学业综合成绩=学业评价成绩+素质评价成绩。
1.学业评价成绩
学业评价成绩强化对专业核心课程的学习要求,核心课程原则上设置不低于1.2的权重系数(各专业具体核心课程清单见附件1)。以培养方案中前三年主修专业累计加权平均绩点核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注:重修课程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前三年应修尽修课程中,所缺课程或未获得学分的课程按照0绩点计算)。
2.素质评价成绩:具体见《素质评价内容与计分办法》。
五、推免资格的确定
学院根据学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原则上按不低于1:1.5比例确定推荐名单(含候补名单)。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六、有关注意事项
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推荐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的;
(4)本科毕业时不能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的;
(5)学校规定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海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海洋学院
2025年4月
素质评价内容与计分办法
素质评价成绩为各类素质加分之和,素质评价成绩上限为1.0。
1.科研成果
科研成果素质评价成绩原则上为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及以上以浙江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研究性论文(综述性论文按研究性论文加分的50%计),论文只取最高值,不累加,上限为1.0。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可由3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综合考察,并给出明确的素质评价加分意见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认定,认定后参加学生所在专业的综合成绩排名。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应由学院提前公示。
表1:科研成果加分分值
论文级别 |
独立作者或第1作者 |
nature或science或cell |
1.0 |
大子刊(见下表格) |
0.7 |
非OA类型中科院期刊分类1区 |
0.3 |
非OA类型中科院期刊分类2区或国家一级学会会刊类期刊 |
0.2 |
其他非OA类型SCI期刊 |
0.15 |
表2: 大子刊清单
大子刊目录 | |
(1)Nature Cell Biology |
(2)Nature Immunology |
(3)Nature Medicine |
(4)Nature Genetics |
(5)Nature Structural & Molecular Biology (Nature Structural Biology) |
(6)Nature Materials |
(7)Nature Biotechnology |
(8)Nature Chemical Biology |
(9)Nature Physics |
(10)Nature Neuroscience |
(11)Nature Methods |
(12)Nature Electronics |
(13)Nature energy |
(14)Science Signaling |
(15)Science Advances |
(16)Science Robotics |
(17)Nature Communications |
(18)Nature Geoscience |
(19)Nature Climate Change |
(20) Molecular cell |
2. 学科竞赛获奖
学科竞赛素质评价加分参照《浙江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浙大本发〔2021〕20号)执行,可加分奖项与对应等级以《浙江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项目认定名单》为准,其中浙江省大学生机器人竞赛的水下机器人比赛部分、全国大学生水下机器人竞赛单独计分。省级竞赛如无特等奖或比一等奖更高奖项,一二三等奖项加分分值分别按特一二等奖计算。学科竞赛获奖加分只取最高分,不累加。
表3:学科竞赛加分分值
3.重大体育、艺术比赛(含表演)获奖
重大体育、艺术比赛获奖加分清单和加分上限参照下表执行。在重大体育或艺术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本科生可给予加分1.0,由校公共体育与艺术部进行认定。
表4:重大体育比赛(非体育类专业)清单和加分上限
(只取最高,不累加)
序号 |
项目名称 |
比赛成绩 |
加分 上限 |
其它要求 |
1 |
奥运会、亚运会 |
参赛 |
1.0 |
代表中国 |
2 |
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亚洲大学生锦标赛 |
前八名 |
1.0 | |
3 |
全国运动会(成人组且不 包括群众组)/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 |
单项前三名,集体项目前八名主力队员 |
1.0 |
经学校批准 同意代表某 省(直辖市、自治区)队 |
4 |
全国各单项大学生锦标赛 (奥运项目) |
单项冠军,集体项目前 六名的主力队员 |
1.0 |
经学校批准 同意代表浙 江大学 |
5 |
全国各单项大学生锦标赛 (非奥运项目) |
单项冠军两次及以上, 集体项目前六名两次及 以上的主力队员 |
0.5 | |
6 |
全国各单项大学生锦标赛 |
单项前六名,集体项目 前八名 |
0.2 | |
7 |
浙江省大学生运动会和浙 江省大学生单项锦标赛 (普通生组) |
单项冠军两次及以上, 集体项目前三名两次及 以上的主力队员 |
0.2 | |
8 |
浙江省大学生运动会和浙 江省大学生单项锦标赛 (普通生组) |
单项冠军、亚军,集体 项目前四名的主力队员 |
0.1 | |
注:上述集体项目指最终只决出一个总冠军的比赛项目。 |
表5:重大艺术比赛(非艺术类专业)清单和加分上限
(只取最高,不累加)
序号 |
项目名称 |
比赛成绩 |
加分 上限 |
其它要求 |
1 |
全国美术作品展览 |
提名奖及以上 |
1.0 |
/ |
2 |
中国书法兰亭奖 |
提名奖及以上 | ||
3 |
中国音乐金钟奖 |
入围决赛 | ||
4 |
中国舞蹈荷花奖 |
获奖 | ||
5 |
全国大学生艺术展 演比赛 |
获得一等奖(在集体比赛中担任主要角色且团内排名前二)或十 佳歌手奖 |
1.0 |
经学校批 准同意代 表浙江大 学 |
6 |
全国大学生艺术展 演比赛 |
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在集体 比赛中担任主要角色且团内排名前二) |
0.5 | |
7 |
浙江省大学生艺术 展演比赛 |
获得两次一等奖(在集体比赛中担任主要角色且团内排名前二) |
0.5 | |
8 |
浙江省大学生艺术 展演比赛 |
获得两次一等奖或两次十佳歌 手奖 |
0.2 | |
9 |
浙江省大学生艺术 展演比赛 |
获得一等奖或十佳歌手奖 |
0.1 |
4.参军入伍服兵役
大学生参军入伍完成兵役,根据在部队的相关表现相应加分如下,只取最高分,不累加:
表6:参军入伍服兵役加分分值
(只取最高,不累加)
部队表现 |
加分分值 |
荣立二等功及以上 |
1.0 |
荣立三等功 |
0.5 |
荣获嘉奖、“四有”优秀士兵嘉奖 |
0.2 |
完成兵役 |
0.1 |
5.社会服务
社会服务素质评价加分累计上限为0.2.
(1)志愿服务类
①以学校志愿者星级认定为依据,五星级志愿者加分0.06。
②国际组织实习,对本科期间有学校认定的四周以上国际组织实习经历或者累 计国际化志愿服务小时数≥250小时并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凭官方证明可申请,加分0.06。与五星级志愿者加分不累计。
(2)社会工作
相关部门正式聘任的校、院两级学生会(学生组织)主席团(主任团)成员,兼职辅导员,兼职团委副书记,学院学生党支部书记,校级四星级及以上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担任一年及以上班长、团支书等,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可进行加分。
学生干部必须要在该职务上担任一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者才可以记分。此项加分就高统计,不累计加分,加分上限为0.1。
表7:社会工作加分分值
职务类别 |
加分分值 |
校级学生会(学生组织)主席团(主任团)成员 |
0.1 |
院级学生会(学生组织)主席团(主任团)成员* |
0.09(校十佳)、0.08(专项奖)、0.07 |
兼职辅导员、兼职团委副书记、学生党建指导委员会委员 |
0.07 |
学生党支部书记 |
0.07 |
校级四星级及以上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 (不超过3人) |
0.04 |
担任一年及以上班长、团支书 |
0.04(优秀)、0.02(合格) |
注:①市级任职参照校级计算加分。②教师担任支部书记的党支部副书记加分等同于学生党支部书记。③*院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若任职学年内学生会获评浙江大学“十佳院系学生会”(校十佳)、 “组织建设专项优秀院系学生会”“活动纪实专项优秀院系学生会”“校院联动专项优秀院系学生会”(专项奖),则按照对应分值进行加分,其余情况按0.07加分。
(3)荣誉表彰
获省级及以上、校级各项个人荣誉的,可依据等级相应加分。其中校级荣誉包括优秀共产党员、十佳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等。同级别荣誉仅加分一次,荣获过多项荣誉仅取最高项加分。具体加分见下表:
表8:荣誉表彰加分分值
荣誉级 别 |
省级及 以上 |
校级 | |||
十佳大学生 |
优秀共产党员 |
优秀团干部、优 秀团员、优秀学 生干部 |
优秀学生 | ||
分值 |
0.10 |
0.10 |
0.07 |
0.03 |
0.01 |
注:①市级各项表彰及荣誉参照校级计算加分。②外语和计算机能力类测试成绩或证书,校级及以下实践、社团活动、团体荣誉,献血,奖学金不纳入综合素质加分范围。
6.其他计分
参加本研贯通等特殊类型人才培养项目的学生,其推免遵照项目的培养方案或工作方案执行,被“2+2”模式专职辅导员项目及“1+2”研究生支教团项目拟录取者原则上按1.0进行加分。
附件1
各专业核心课程清单和权重
海洋科学专业物理海洋与遥感方向核心课程及权重
序号 |
课程号 |
课程名称 |
课程类型 |
权重 |
1 |
74190240 |
物理海洋学 |
专业必修 |
1.3 |
2 |
74120060 |
流体力学 |
专业必修 |
1.3 |
3 |
74190230 |
海洋调查方法 |
专业必修 |
1.2 |
4 |
74190062 |
海洋数值模拟 |
专业必修 |
1.2 |
5 |
74120530 |
海洋遥感技术与应用 |
专业必修 |
1.2 |
海洋科学专业海洋生物与化学方向核心课程及权重
序号 |
课程号 |
课程名称 |
课程类型 |
权重 |
1 |
74120401 |
海洋生物学及实验 |
专业必修 |
1.3 |
2 |
74120420 |
海洋微生物学及实验 |
专业必修 |
1.3 |
3 |
74120370 |
海洋生态学及实验 |
专业必修 |
1.3 |
4 |
74120410 |
海洋天然产物化学及实验 |
专业必修 |
1.3 |
5 |
69120690 |
海洋化学及实验 |
专业必修 |
1.3 |
6 |
74090181 |
海水分析化学及实验 |
专业必修 |
1.3 |
7 |
061B9010 |
有机化学 |
专业必修 |
1.3 |
海洋工程与技术专业海洋工程方向核心课程及权重
序号 |
课程号 |
课程名称 |
课程类型 |
权重 |
1 |
74121050 |
土力学与工程地质 |
专业必修 |
1.2 |
2 |
74120060 |
流体力学 |
专业必修 |
1.2 |
3 |
74120960 |
结构力学 |
专业必修 |
1.2 |
4 |
74121021 |
港口规划与建筑物设计 |
专业必修 |
1.2 |
5 |
74121070 |
水工钢筋混凝土结构学 |
专业必修 |
1.2 |
6 |
74121080 |
水文学与水动力学 |
专业必修 |
1.2 |
海洋工程与技术专业海洋技术方向核心课程及权重
序号 |
课程号 |
课程名称 |
课程类型 |
权重 |
1 |
74120060 |
流体力学 |
专业必修 |
1.2 |
2 |
74120140 |
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 |
专业必修 |
1.2 |
3 |
74120160 |
自动控制原理 |
专业必修 |
1.2 |
4 |
74120940 |
信号与系统 |
专业必修 |
1.2 |
附件2
海洋学院****届 本科毕业生 免试 攻读 研究生承诺书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照
片 | ||||||||
专业 |
籍贯 |
政治面貌 |
|||||||||
寝室电话 |
手机 |
入学时间 |
|||||||||
|
身份证号 |
||||||||||
主修专业累计平均绩点 |
排名/专业人数 |
已获总学分 |
|||||||||
外语水平 |
英语六级成绩 |
TOEFL |
其他 |
||||||||
雅思 |
|||||||||||
获推免资格后意向(请打钩) |
院内硕士 |
院内直博 |
校内院外 |
校外 |
|||||||
本人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一经确定被推荐为免试研究生,将不再报名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不放弃攻读研究生资格,不参加就业分配、不申请出国。接受学校学院不给予办理出国手续的规定。一旦推免名单公布后放弃保研资格,将不能参加学校后续的评奖评优,不能参加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本申请承诺书请于 *年 * 月 * 日 前交学院行政楼227室 教学管理部*老师处, 否则当弃权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