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根据《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21〕70 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浙大本发〔2023〕6 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学院特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确保推免工作平稳有序、公开、公平、公正。
一、成立推免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学院主管本科生教育工作和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纪委书记、教育教学办公室负责人及教授代表组成。
组长:刘鹰、李金林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列):王一清、平建峰、李正龙、罗自生、陈士国、程萌
二、 推免遴选原则
推免生的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对学生思想品德(含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培养方案中毕业总学分中未修学分不超过35学分,并经学院初审按正常专业学制年限能预期毕业(针对2020级)。
3.2021级本科生开始确定各专业的核心课程(见附件),核心课程设置1.2的权重系数,原则上须按教学计划修读完应修的必修课程。
4.大学期间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425分及以上,或托福≧550分(或网考≧80分、或雅思考试 ≧5.5、或全国公共英语考试通过五级。
三、推免遴选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通过全面考察学生在本科阶段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的综合学习成效,产生推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为学业成绩、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相加组成,学业成绩与素质评价成绩均以绩点形式计算。
(一)学业成绩
学业成绩为前三年综合绩点,综合绩点=主修专业课程平均绩点*70%+所有课程平均绩点*30%。
(二)素质评价
坚持全面发展,规范素质评价成绩评定,素质评价范围包括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社会服务等符合全面发展导向的因素。素质评价方法见《浙江大学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素质评价成绩评定》。素质评价成绩上限为1.0。
四 、操作程序
1.计算学业成绩并公示。
2.根据申报情况计算素质评价成绩。
3.根据学业成绩、素质评价成绩合成推免综合成绩,根据本实施办法确定推荐名单(含候补名单),公示后上报学校。
五、有关事项
1.参加本研贯通等特殊类型人才培养项目的学生,其推荐免试研究生遵照项目的培养方案或工作方案执行。
2.做好推免信息公开透明,按规定对拟推荐名单等重要事项进行公示,充分保证学生反映问题及申诉渠道畅通。
3.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推荐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被治安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的;
(4)本科毕业时不能获得学士学位的。
4.本细则制定后原则上三年不变,学校如有新的要求,按上级文件执行。
本细则自公布后开始实施,由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申诉联系人:郭老师88982400(学业成绩),闫老师88982552(素质评价)
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
2023年7月14日
附件:2021级、2022级核心课程清单
年级 |
专业 |
课程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学期 |
备注 |
2021 |
农业工程 |
13120531 |
微机原理及应用 |
2.0 |
三秋 |
|
13120700 |
自动控制理论 |
2.0 |
三秋 |
|||
13120602 |
生物生产机器人 |
3.0 |
三秋冬 |
|||
13120801 |
机械设计基础 |
3.0 |
三秋冬 |
|||
13120811 |
机械制造基础 |
3.0 |
三秋冬 |
|||
13120590 |
生物传感器与测试技术 |
2.0 |
三冬 |
|||
13120270 |
生物环境工程 |
3.0 |
三春夏 |
|||
13120611 |
生物物料学 |
2.5 |
三春夏 |
|||
2022 |
农业工程 |
13120980 |
精细农业 |
3.0 |
二春夏 |
|
13121200 |
机械制图及计算机辅助设计 |
2.5 |
三春夏 |
|||
13121250 |
生物系统传输过程 |
2.5 |
二春夏 |
|||
13120531 |
微机原理及应用 |
2.0 |
三秋 |
|||
13120700 |
自动控制理论 |
2.0 |
三秋 |
|||
13120602 |
生物生产机器人 |
3.0 |
三秋冬 |
|||
13120801 |
机械设计基础 |
3.0 |
三秋冬 |
|||
13120811 |
机械制造基础 |
3.0 |
三秋冬 |
|||
13120590 |
生物传感器与测试技术 |
2.0 |
三冬 |
|||
13120270 |
生物环境工程 |
3.0 |
三春夏 |
|||
13120611 |
生物物料学 |
2.5 |
三春夏 |
|||
2021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13120400 |
食品工艺概论 |
2.0 |
三秋 |
|
13192210 |
果蔬保鲜工程 |
2.0 |
三秋 |
|||
13120380 |
食品分析 |
2.5 |
三秋冬 |
|||
13120960 |
食品装备与工厂设计 |
4.0 |
三秋冬 |
|||
13120450 |
食品营养学 |
2.0 |
三春 |
|||
13120080 |
发酵工艺学 |
2.0 |
三夏 |
|||
13120680 |
食品毒理学 |
2.0 |
三夏 |
|||
2022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13192010 |
食品化学 |
2.0 |
二春 |
|
13120391 |
食品工程原理 |
3.5 |
二春夏 |
|||
13120440 |
食品微生物学 |
3.0 |
二春夏 |
|||
13120400 |
食品工艺概论 |
2.0 |
三秋 |
|||
13192210 |
果蔬保鲜工程 |
2.0 |
三秋 |
|||
13120380 |
食品分析 |
2.5 |
三秋冬 |
|||
13120960 |
食品装备与工厂设计 |
4.0 |
三秋冬 |
|||
13120450 |
食品营养学 |
2.0 |
三春 |
|||
13120080 |
发酵工艺学 |
2.0 |
三夏 |
|||
13120680 |
食品毒理学 |
2.0 |
三夏 |
注:2023级核心课程按照培养方案
浙江大学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
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素质评价成绩评定
素质评价成绩为各类素质加分之和,素质评价成绩上限为1.0。
类别 |
项目 |
子项目 |
加分分值 |
备注 | |||
科研成果(加分上限为0.12) |
发表国内外SCI、SSCI收录论文 一篇 |
0.12 |
1.原则上为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及以上以浙江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2.共同一作情况下,原则上仅对排序第一位的第一作者加分。 | ||||
发表国内一级学术刊物论文 一篇 |
0.10 | ||||||
发表国内核心期刊 一篇 |
0.06 | ||||||
竞赛获奖(除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及经认定在重大体育或艺术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外,其他子项目加分上限为0.28) |
学科竞赛 |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
金奖 |
1.0 |
代表浙江大学参赛,团队自然排名第一乘以系数1,第二乘以系数0.9,第三乘以系数0.8。 | ||
银奖 |
0.7 | ||||||
铜奖 |
0.5 |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特等奖 |
1.0 | |||||
一等奖 |
0.7 | ||||||
二等奖 |
0.5 | ||||||
三等奖 |
0.3 | ||||||
其他学科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除外) |
国际特等奖 |
0.24 |
1.原则上仅对学校认定项目获奖团队自然排名前三的本科生给予素质评价加分奖励,团队自然排名第一乘以系数1,第二乘以系数0.9,第三乘以系数0.8。 2.学校认定项目的奖项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金奖)、二等奖(银奖)、三等奖(铜奖)以及参赛奖等。在等级奖之上评出冠军、亚军、季军等同于特等奖。对以名次排名的奖项,排名第1至第3名的等同于一等奖、第4至第6名的等同于二等奖、第7至第12名的等同于三等奖。 3.同一学生多次参加同一类竞赛获奖的,就高奖励一次,不累计加分。 4.相同项目获奖不重复,以最高级别奖励为准。 5.学院认定项目以《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本科生学科竞赛认定项目名单》(见附件)为准,同一级别的学院认定项目加分奖励为学校认定项目的二分之一。 | ||||
国际一等奖(金奖)、国家特等奖 |
0.16 | ||||||
国际二等奖(银奖)、国家一等奖(金奖) |
0.12 | ||||||
国际三等奖(铜奖)、国家二等奖(银奖)、省特等奖 |
0.08 | ||||||
省一等奖(金奖)、校特等奖 |
0.06 | ||||||
重大体育比赛(非体育类专业) |
奥运会、亚运会 |
参赛 |
0.1 |
代表中国 |
上述集体项目指最终只决出一个总冠军的比赛项目。 | ||
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亚洲大学生锦标赛 |
前八名 |
0.1 | |||||
全国运动会(成人组且不包括群众组)/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 |
单项前三名,集体项目前八名主力队员 |
0.1 |
经学校批准同意代表某省(直辖市、自治区)队 | ||||
全国各单项大学生锦标赛(奥运项目) |
单项冠军,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
0.1 |
经学校批准同意代表浙江大学 | ||||
全国各单项大学生锦标赛(非奥运项目) |
单项冠军两次及以上,集体项目前六名两次及以上的主力队员 |
0.05 | |||||
全国各单项大学生锦标赛 |
单项前六名,集体项目前八名 |
0.02 | |||||
浙江省大学生运动会和浙江省大学生单项锦标赛(普通生组) |
单项冠军两次及以上,集体项目前三名两次及以上的主力队员 |
0.02 | |||||
浙江省大学生运动会和浙江省大学生单项锦标赛(普通生组) |
单项冠军、亚军,集体项目前四名的主力队员 |
0.01 | |||||
重大艺术比赛(非艺术类专业) |
全国美术作品展览、中国书法兰亭奖 |
提名奖及以上 |
0.1 |
/ | |||
中国音乐金钟奖 |
入围决赛 |
0.1 | |||||
中国舞蹈荷花奖 |
获奖 |
0.1 | |||||
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比赛 |
获得一等奖(在集体比赛中担任主要角色且团内排名前二)或十佳歌手奖 |
0.1 |
经学校批准同意代表浙江大学 | ||||
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比赛 |
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在集体比赛中担任主要角色且团内排名前二) |
0.05 | |||||
浙江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比赛 |
获得两次一等奖(在集体比赛中担任主要角色且团内排名前二) |
0.05 | |||||
浙江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比赛 |
获得两次一等奖或两次十佳歌手奖 |
0.02 | |||||
浙江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比赛 |
获得一等奖或十佳歌手奖 |
0.01 | |||||
在重大体育或艺术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本科生可给予加分 1.0, 非体育类、非艺术类专业由公共体育与艺术部组织相关部门(院系)和专家进行认定。 |
/ | ||||||
参军入伍服兵役(加分上限为0.55) |
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 |
0.55 |
/ | ||||
在部队荣立三等功 |
0.275 | ||||||
在服役期荣获嘉奖、“四有”优秀士兵嘉奖 |
0.11 | ||||||
普通参军入伍服兵役 |
0.055 | ||||||
社会服务(加分上限为0.05) |
志愿者 (加分上限为0.03) |
五星级志愿者志愿服务 |
0.01 |
以学校志愿者星级认定为依据 | |||
本科期间有学校认定的四周以上国际组织实习经历 |
0.02 |
/ | |||||
社会工作(加分上限为0.02) |
校、院两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兼职辅导员、兼职团委副书记、党支部书记 |
0.02 |
1.原则上担任一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 2.若学生从事两项及以上社会工作,取最高一项加分。 | ||||
班长、团支书 |
0.01 |
附件: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本科生学科竞赛认定项目名单
级别 |
竞赛名称 | |
生物系统工程系 |
国家级 |
中国农业机器人大赛 |
东方红全国大学生智能农业装备创新大赛 | ||
全国大学生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相关专业创新创业竞赛 | ||
国际大学生智能农业装备创新大赛 | ||
食品科学与营养系 |
国家级 |
IFF营养与健康两岸学生创新竞赛 |
“百胜杯”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大学生知识大赛 | ||
全国ProPak Food Quiz Bowl知识竞赛 | ||
“欧倍尔杯”全国食品专业工程实践训练综合能力竞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