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医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湖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湘农大发[2024]2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及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教发[2025]67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动物医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的具体实施。
组 长:易金娥丁彦
副组长:湛洋李婵 刘国华
成 员:文利新 杨青 刘磊 伍勇 袁志航王乃东 葛猛 刘兆颖 谢红旗张虹亮
秘 书:曹迎春
职 责: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实施办法》等文件制定推免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按程序提出本院推荐名单,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和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二、 推免生计划安排和基本条件
本年度,学校分配给动物医学院推免生计划人数为8人。经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分配,院学术委员会初审、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决定,动物医学专业(3个班,99人)和动物药学专业(3个班,85人)各推荐4人。
申请推免生需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公费师范生、农技特岗生、水利特岗生、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等国家政策规定及其他入学时已规定不能参加推免的学生)。
2. 品行优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以德为先,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履行高等学校学生义务;本科在读期间已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奖励;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对本科在读期间曾获校级及以上荣誉、奖励的范围界定为: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强之星、最美大学生以及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校级及以上荣誉奖励。
3. 学业优秀。修完并通过所属专业第1至第6学期(五年制专业的第1至第8学期)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应修课程;所修全部课程平均成绩(首次考核成绩的学分加权平均分)在本专业排名前20%以内(含20%);英语专业学生专业英语四级成绩合格及以上,日语专业学生专业日语四级成绩合格及以上,其他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 分(雅思成绩≥5.5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 分。
4. 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最新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三、推荐程序
1. 组织学生提交申请。由学院学工组及时将本工作方案及其他相关材料下发到相关教学班,组织学生提交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至学院学工组,学工组验证相关附件材料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2. 资格审查。由学院教务办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剔去不符合要求的申请者,形成当年推免生初审名单。
3. 学院学术委员会推荐。学院学术委员会对申请推免的初审名单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形成学院推免生推荐名单。
4.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学院教务办将学院学术委员会形成的推免生推荐名单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5. 公示。学院对推荐名单在本院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即取得推免生资格。
四、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1. 所属专业第 1 至第 6 学期(五年制专业的第 1 至第 8 学期)学业成绩( 80% )。
按以下公式定量评分:
学业成绩得分S=课程平均成绩(首次考核成绩的学分加权平均分)× 0.8。
2. 其它测评( 20% )。
成绩采用百分制,总成绩为100 分,学生在同一项目获得多项奖励只取最高分,且单项加分的最高分不超过20分。
按以下公式定量评分:其它测评得分M=其它测评成绩×0.2。
申请者按 表 1测算得分并提交相关材料原件交教务办复核,教务办留存复印件。
3. 综合总成绩( T )计算
综合成绩计算由学业成绩得分S和其它测评得分M两项相加得出:
综合总成绩(T)=学业成绩得分(S)+其它测评得分(M)
综合总成绩决定推免研究生推荐排名。
五、其他事项
1、申报者应认真阅读学校文件通知;
2、认真阅读动物医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3、按要求填写湖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4、根据个人填报意愿填写湖南农业大学推免生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详细填写个人业绩;
5、提供对应的支撑材料,获奖材料应由学工组审核确认签字。
6、填报材料真实可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推免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7、申报者应按时提交推免材料到赵建松老师处(地点三教302),截止时间2025年9月8日下午17:00点,超过截止时间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动物医学院
2025年9月4日
表 1 其它测评指标体系及其计分办法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计分标准 |
备注 |
科研 ( 40 分) |
论文 |
SCI/中文核心 |
20/15 |
仅限独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含网络见刊),截止日期为当年9月1日。同时发表多篇论文或多项专利,实行代表作评价。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学生主持的科创项目必须验收合格,多项项目不累计计分,只取最高分。 |
项目 |
国家级/省级/校级 |
10/8/5 | ||
专利 |
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
10/5 | ||
学科竞赛 ( 20 分) |
国家级 |
特等/一/二/三等奖 |
20/15/12/10 |
申请人为法人且个人占股超过30%的初创企业(学生入学后注册)计5分,或获2025年湖南省“金种子杯”大学生创业大赛奖励按国家级赛加分;同时获得多项奖励,采取就高原则。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
奖励、荣誉( 20 分) |
国家级/省级/校级 |
优秀党员、自强之星、最美大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 |
20/15/10 |
国家励志奖学金按校级荣誉加分;同一级别荣誉不累计加分,同一荣誉只取最高分。 |
公益活动 ( 20 分) |
参军入伍服兵役 |
8 |
||
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
3 |
担任校(院)以上青年志愿项目负责人;参加其他官方认可的志愿组织开展的志愿活动;献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书)。 | ||
参加国际组织实习或经学院选拨参加国际会议 |
3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书 | ||
参加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组织的夏令营活动 |
3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书 | ||
参加学校组织的支教活动 |
3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