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 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湖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和《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2026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如下:
组 长:吴 俊、刘 敏
成 员:易镇邪、钱论文、吴德志、徐 辉、肖应辉
(二)学院成立2026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易镇邪
成 员:敖和军、雷东阳、张一扬、胡龙兴、阳会兵
秘 书:曾 鑫、李 欢
二、推免生计划
教育部下达我校2026年推免生计划343名。学校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综合考虑,统筹兼顾,除去着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计划40名和2025年考研优秀专业奖励名额7名将剩余分配计划296个分至各学院,计划分配公式:学院推免生计划=(学院本科应届毕业生人数/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296,计算结果只舍不入,剩余计划按小数点后面的数字由高到低进行分配。我院分配到推免指标共计23个,其中含着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计划指标7个(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2025年考研较上一年增幅前三位专业(农学)奖励指标1个。
三、推荐条件
严格执行《湖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申请推免生需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公费师范生、农技特岗生、水利特岗生、独立学院学生等国家政策规定及其他入学时已规定不能参加推免的学生)。
(二)品行优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以德为先,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履行高等学校学生义务;本科在读期间已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奖励;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对本科在读期间曾获校级及以上荣誉、奖励的范围界定为: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强之星、最美大学生以及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校级及以上荣誉、奖励。
(三)学业优秀。修完并通过所属专业第 1 至第 6 学期(五
年制专业的第 1 至第 8 学期)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应修课程;所修全部课程平均成绩(首次考核成绩的学分加权平均分)在本专业排名前20%以内(含);英语专业学生专业英语四级成绩合格及以上,日语专业学生专业日语四级成绩合格及以上,其他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雅思成绩≥5.5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
(四)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最新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四、推荐程序
1、学院学术委员会和基层教学组织专家组初审。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和基层教学组织专家组共同组建推免生推荐工作评审专家组,专家组根据《农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评分细则》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学科竞赛获奖、志愿者服务、参军入伍、国际组织实习、荣誉证书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最后根据学生综合评价成绩按专业排名形成学院推免生推荐名单。
2、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学院教务办将经过学院学术委员会和基层教学组织专家组审核的当年推免生推荐名单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五、推免工作日程安排
(1)学生报名:2025年9月3日至8日下午5:00,报名材料(推免生资格申请表、荣誉、科研成果及竞赛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综合情况)交学院教务办。
(2)资格审查:2025年9月3日至8日,教务办进行资格审查。
(3)专家审核:2025年9月9日下午2:30-6:00,组织公开答辩,专家组对推免生申请者科研成果进行审核鉴定。
(4)结果公示:2025年9月10日,公示专家组评审结果。
(5)上报学校:2025年9月12日15:00。
农学院
2025年9月3日
湖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资 格 申 请 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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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专业班级 |
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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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省县(市) |
政治面貌 |
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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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四级成绩 |
英语六级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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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英语四级成绩 |
专业日语四级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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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申请推免生辅导员 |
是否申请推免生支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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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校级及以上各种奖励、荣誉和发表核心期刊论文等情况(请详细列出类别、等级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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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职情况、学生团体任职情况、个性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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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字: 联系方式:二O 年月 日
对该生思想品德表现的情况介绍:
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党委(总支)副书记(签字):学院学工组(盖章) 年月日 |
学院审核意见(本专业年级人数、该生正考成绩平均分及排名、学习态度、学习能力、创新意识与潜力、同意与否等)
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学院(盖章) 年月日 |
教务处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 教务处(盖章) 年月日 |
学校推荐意见
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 学校(盖章) 年月日 |
备注:1、此表一式一份(双面印制)。
2、提交第1至6学期正考成绩单,外语成绩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和有关科研成果与奖励证明的复印件,学院做好原件与复印件的审核工作。
农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评分细则
为调动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充分体现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校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针对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特制订本评分细则。
一、综合评价
学院对品行优良,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履行高等学校学生义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符合推免生申请条件的学生进行综合评价。
二、综合评分构成
1、课程平均成绩占综合评分总成绩80%,课程平均成绩是指学生1-6学期所修全部课程平均成绩(首次考核成绩的学分加权平均分)。
2、其他测评成绩占综合评分总成绩20%。
三、其他测评
其他测评内容包括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参加国际组织实习、取得科研成果、获得竞赛奖励等指标。其他测评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为100 分,具体计分办法如下表1。
表1 其他测评指标体系及其计分办法
项目 |
等级 |
记分标准 |
科研成果 |
中文核心期刊/CSCD学术论文 |
20 |
发明专利 |
20 | |
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
10 | |
竞赛获奖 |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同一竞赛项目取最高奖计分,不可累加,竞赛项目参考《湖南农业大学学生竞赛奖励办法》(湘农大发〔2023〕98 号),由多人完成的竞赛获奖计分参照《湖南农业大学农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中表2的权重酌情分配给参与竞赛的成员 |
20/15/13 |
参加志愿服务 |
参加志愿服务获得国家级荣誉计10分,获得省级荣誉计6分,获得市级荣誉计2分,同一项目不累加 |
10 |
参军入伍服兵役 |
10 | |
国际组织实习 |
10 |
四、 本评价细则由学院教务办负责解释。
湖南农业大学农学院
2025年9月3日
附注:1.学术论文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且论文必须已见刊(含网络见刊)。2.专利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限于学生本科阶段以第一发明人(完成人)申请并取得的授权。3.国际比赛按国家级计分。4.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5.申请者获得的荣誉等级由推免工作小组鉴定,提交的任何材料需保证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