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2026年推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以及《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重大校发〔2021〕63号),经重庆大学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即日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 坚决落实“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机制,学校设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本科生院、研究生院、校团委、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家教授代表组成。
2.本科生院负责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对推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3.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有关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须报本科生院学籍管理科备案。
二、推荐原则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免工作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首要依据。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在推免生选拔推荐工作中,要避免“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3.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学院要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条件的学生(如特殊学术专长者、高水平运动员、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者等)单列计划,不得擅自降低推免选拔标准。
三、推免生选拔推荐工作要求
1.学院应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推免生遴选工作细则(内容应含奖励分值明细、综合成绩构成等综合排名遴选规则),并向学生公布。
2.学院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名额数开展推免工作,若推免名额未用完则交由学校统筹调配使用。
3.推免生必须上报其电子成绩单。学生在校务行下载有学校电子签章的电子成绩单,并以“学号+姓名”命名,学院汇总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和其他推免材料 一起上报至本科生院学籍管理科。
4.各学院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各学院要从严把握。
5.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奖励加分学生的科创成果、竞赛奖项的原创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学院要组织教师和学生代表参与申请学生的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项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公开答辩和审核鉴定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按要求予以公示。未通过公开答辩和审核鉴定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6.建立健全回避制度。强化对本校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在本校参加推免的监管。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校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7.严查违规违纪行为,充分保障学生申诉渠道畅通。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在推免工作中管理松懈、把关不严,未能尽到审核责任、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推免工作的推荐学院,将核减下一年度推免生名额,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推免生选拔推荐工作时间安排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推免生推荐、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推免生选拔推荐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见下表:
五、其他说明
1.学院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中,在部队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2.应届本科毕业生一旦申报并录取为推免研究生,其就业状态为升学,学校不开放推免生的网签权限。
3.填写相关表格注意事项
(1)学校、院系和专业名称按标准全称填写,不得简写。
(2)推免生有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的,需在备注栏中加以说明。
(3)学业综合成绩是按推免生遴选办法计算后的成绩,按三位整数、两位小数(百分数)方式填写。成绩百分数与绩点互换公式:综合分数=综合绩点*10+50(根据加分情况有可能综合分数大于100分)。
4.推免资格证明按《重庆大学推免生资格证明》(附件4)格式,在9月20日后由学校统一为学生出具。
附件:1.《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重大校发〔2021〕63号)
2.重庆大学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3.重庆大学2026年推免生初选资格名单
4.重庆大学推免生资格证明
本科生院
2025年9月8日